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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交优先
背景资料:一是公交车数量少。全市现有公交车辆3146辆,营运线路185条,线路总长3600余公里,日客运人数约170万人次,万人公交拥有率约11标台,远低于交通运输部《城市公共交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15标台的发展目标。二是候车环境差。3800余个候车点中只有749座候车亭,其中港湾式停靠站仅有310个,且多数分布在新城区。旧城区因临街店面、人行道狭窄等,设置偏少。近2000个候车点只有站牌,没有候车亭,路面候车存在安全隐患。三是公交枢纽和首末站设施严重缺乏。现有各类公交首末站10个,停车场24个,修理厂4个,位于主城区周边偏远地带,城区基本没有公交枢纽和首末站。由于缺乏公交枢纽,公交运行线路优化余地有限,公交线路集中在八一大道、阳明路、孺子路、北京路、南京路等主干道上,公交车路面排队接龙,大量占用道路资源。按照国家标准,城区公交运营里程在8-12km为宜。由于缺乏公交首末站,公交运行线路被迫不断延伸,全市公交线路平均长度为18km。公交5路等老城区穿行线路,高峰时段遇拥堵时往返周转时间达4个小时,线路长,速度慢,司乘人员苦不堪言。四是公交路权优先落实不到位。现有阳明路、八一大道、井冈山大道、解放路、洪城路、青山路等共15km公交专用道,实际运营的只有3km,既没有联网成片,也没有信号优先,社会车辆侵占公交专用道现象时有发生,导致公交车运行慢、不准点、周转率低。老城区运行时速不到10km,公交出行吸引力下降,公交出行分担率只有15%,不仅远低于国家A类城市29%的最低标准,与周边省会城市相比也相距甚远。(交通运输部《城市公共交通“十二五”发展纲要》要求,到“十二五”末,300万人口以上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要达到35%以上。)五是青山南路公交专用道作为首条中央式公交专用道,距离太短,仅1.26km,没有形成长距离通道。加之公交车密度不够,公交车道空置时间长,社会车道拥堵不堪,资源浪费。由于青山南路人行过街设施较少,穿越马路非常麻烦,行人随意乱穿马路现象普遍。六是部分公交车司机存侥幸心态,不遵章行驶,开霸王车,公交运行时急停急走,不进站停车。
57、结合老城区改造,统筹安排公交基础设施用地。现阶段,可以利用洪都飞机制造厂搬迁置换的契机,在洪都飞机制造厂原址规划研究解决该地区公交枢纽建设问题。
责任单位:南昌市政府、洪都集团
落实单位:南昌市规划局、交通运输局、洪都集团、公交总公司
责任人:罗剑云、黄维象、宋承志、李明
完成期限:结合该区规划编制论证
58、结合新城建设、新建道路及大型居住地、商业娱乐场所、学校、工业园的建设,把公交首末站、枢纽站、港湾式站台按规划要求,作为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予以配建,并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责任单位:南昌市政府
落实单位:南昌市规划局、发改委、国土局、交通运输局、公安交管局、公交总公司
责任人:罗剑云、邓建新、徐茂辉、黄维象、王伟、李明
完成期限:由南昌市政府专题研究
59、加大投入,利用智能公交等新兴平台,建立实时信息反馈系统,在公交站台设立信息屏,及时发布公交车运行方位、速度及载客量情况,引导市民及时选乘公交出行。
责任单位:南昌市政府
落实单位:南昌市公交总公司
责任人:李明
完成期限:10月底前
60、对青山南路BRT公交专用道实行错时运行,高峰时只许公交车走,平峰时允许校车、救护车、抢险车等特种车辆进出,提高路段通行能力,对违规闯入公交专用道的车辆进行处罚。
责任单位:南昌市政府
落实单位:南昌市公安交管局、公交总公司
责任人:王伟、李明
完成期限:6月底前
61、优化公交线路,尽量减少在主干道重叠行驶的线路,合理布局公交枢纽站,推行公交票价优惠或免费换乘。
责任单位:南昌市政府
落实单位:南昌市交通运输局、物价局、公交总公司
责任人:黄维象、刘达辉、李明
完成期限:12月底前
62、公交公司要建立完善驾驶员遵守法律法规、文明服务制度。定期进行培训,根据其违章、投诉情况分别给予全日制培训、停运直至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罚,提高驾驶员综合素质和职业操守。
责任单位:南昌市政府
落实单位:南昌市公交总公司
责任人:李明
完成期限:7月底前
63、建设快干线公交线网。开通直达车、大站快车、夜间车,配备大容量、中型、小巴等多层次公交车型,满足大运量、小街小巷居民的出行需求。在南昌大桥西面、八一大桥的东端和西端就近新建公交枢纽换乘点。
责任单位:南昌市政府
落实单位:南昌市交通运输局、规划局、公交总公司
责任人:黄维象、罗剑云、李明
完成期限:抓紧调研、规划、论证,择期建设
二、道路路口优化
背景资料:主要拥堵路口路段存在机动车道进口道不足,非机动车道不连续、缺失,人行道被占用等问题。如抚河路、洛阳路、洪城路东段信号灯路口的进口未进行拓宽设计,路口通行效率低下。昌南大道施尧路和金沙一路两个不对称T形路口距离太近,相隔仅70米,妨碍车辆通行。洪都大道非机动车道狭窄且不连续,路口机非混行,通行效率低下。洪都中大道第三干休所处没有非机动车道,全路段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开口达50余处,非机动车、机动车随意穿行。
64、对昌南大道金沙路口和施尧路口两个T型路口进行改造,消除交通瓶颈。施工时尽量减少围挡,降低对交通通行的影响。
责任单位:南昌市政府
落实单位:南昌市改善办、公安交管局、城投公司
责任人:李跃华、王伟、林军
完成期限:围挡方案正在审批之中
65、尽快启动迎宾大道和昌南大道交叉口已经规划的立交桥项目的开工建设,改善交通状况。
责任单位:南昌市政府
落实单位:南昌市重点办
责任人:郑炜
完成期限:2014年6月底前完成立项
66、昌南大道沿线中心花圃不能开设缺口,沿线单位不再新开缺口,防止行人随意穿越。
责任单位:南昌市政府
落实单位:南昌市改善办、园林局、规划局、公安交管局
责任人:李跃华、王向阳、罗剑云、王伟
完成期限:7月底前
67、对部分主干道6个路口(庐山南大道的舍里甲路口结合枫生高速改造建设一并考虑,庐山南大道的丰和大道口,丰和大道绿茵路口、会展路口,南斯友好路红谷大道口,解放东路城南大道口)进行工程改造,重新渠化路口,提高路口通行能力。
责任单位:南昌市政府
落实单位:红谷滩新区,经开区,南昌市改善办、规划局、公安交管局、轨道交通集团
责任人:宋铀、罗蜀强、李跃华、罗剑云、王伟、毛顺茂
完成时限:南斯友好路红谷大道路口10月底前完成;庐山南大道舍里甲路口、解放东路城南大道口时间待定;庐山南大道丰和大道口、丰和大道绿茵路口、会展路口等3条路口渠化待论证后再定。
三、断头路优化
背景资料:老城区路网结构不合理。中心城区支路系统现状与规划相差较大,部分道路设计不够合理,人车混行、节点拥堵、断头路多。如二七路、丁公路两头断,永叔路、豫章路、象山路等主要支路均是断头路。
改善老城区道路微循环。利用老城区、棚户区、低洼危旧住房、城中村改造以及地铁拆迁、搬迁置换的时机,打通3条断头路。
68、桃苑大街从桃花路口打通到沿江中大道。
责任单位:南昌市政府
落实单位:南昌市重点办、西湖区政府
责任人:郑炜、梅茂发
完成期限:2014年第一季开工
69、往南打通二七路至井冈山大道的建设路口(往北延需要跨铁路货场,南延需要拆迁省国防工办1栋住宅,恢复利用规划的铁路玉河明珠小区内约10米道路)。
责任单位:省国防科工办、南昌铁路局、南昌市政府
落实单位:南昌市重点办
责任人:郑炜
完成期限:由南昌市政府专题研究
70、打通永叔路至广场南路(涉及长运)。
责任单位:南昌市政府
落实单位:南昌市重点办、交通运输局、西湖区政府
责任人:郑炜、黄维象、梅茂发
完成期限:2014年第一季开工
四、信号灯优化
背景资料:全市现有交通信号灯灯控路口462个,其中智能联网信号控制路口256个,交通信号控制路口占80%。部分路口信号灯具不规范,信号相位及配时不合理;部分人行横道信号灯配时不足,行人过街时间不足。在高峰时段路口各方向流量均饱和的情况下,仅靠信号配时难以全面保障车流快速消化。如昌南大道大型货车居多,路口信号灯绿灯时,通行效率低下,仅靠信号灯难以保障。
71、分期分批完善市区路口交通信号联网控制系统,实现信号智能化控制。在新建和改建道路时,交通信号联网控制系统应当做到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公安交管部门参与验收。
责任单位:南昌市政府
落实单位:南昌市建委、城管委、公安交管局,辖区政府
责任人:郑炜、沈杰、王伟、辖区政府区长
完成期限:由南昌市政府专题研究
72、道路建设单位在新建和改建道路时,要严格落实洪府厅发[2011]6号文件,做到交通科技设备“四个同步”。
责任单位:南昌市政府
落实单位:道路建设单位
责任人:道路建设单位一把手
完成期限:由南昌市政府专题研究
73、全面排查信号灯具不规范、相位配时设置不合理的情况,及时进行更换和整改,保障路口通行安全,提高通行效率。
责任单位:南昌市政府
落实单位:辖区政府,南昌市公安交管局、建委、城管委
责任人:辖区政府区长,王伟、郑炜、沈杰
完成期限:12月底前
五、管理优化
74、建立定期协商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南昌市城市交通有关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涉及全局的重要事项。
责任单位:南昌市政府
落实单位:南昌市公安交管局
责任人:王伟
完成期限:由南昌市政府专题研究
75、强化科技管理手段,推动智慧交通建设。在城市主干道、重要商业区、大型停车设施周边建设交通诱导屏、停车诱导屏,发布实时交通信息和停车泊位信息。
责任单位:南昌市政府
落实单位:辖区政府、南昌市公安交管局
责任人:辖区政府区长、王伟
完成期限:由南昌市政府专题研究
76、建立出租车、公交车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抄告和鼓励市民举报出租车、公交车违法行为制度,定期开展联合暗访。
责任单位:南昌市政府
落实单位:南昌市交通运输局、公安交管局
责任人:黄维象、王伟
完成期限:8月底前
77、逐年完善未安装监控和电子警察系统的路口,将覆盖率由30%提高到50%。
责任单位:南昌市政府
落实单位:南昌市公安交管局
责任人:王伟
完成期限:逐年完成
78、加大对968968出租车预约电话的推广力度,在出租车车顶LED屏上循环播放,告知市民。
责任单位:南昌市政府
落实单位:南昌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人:黄维象
完成期限:6月底前
79、将出租车GPS交通数据参数与交警部门智能信息采集系统进行无缝对接,实现信息共享,提高信号优化控制、交通实时诱导的实时性、准确性。
责任单位:南昌市政府
落实单位:南昌市交通运输局、公安交管局
责任人:黄维象、王伟
完成期限:8月底前
(下转A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