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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
广东推进廉洁城市建设掠影之二十
目前,广东各地正积极探索实践,分别制定了建设廉洁城市的新举措,并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其中的经验值得借鉴推广。
清远
推行廉政和作风监督卡
为进一步加强对审判和执法的监督,维护司法公正,规范执法行为,从5月起,清远市中院开始推行廉政和作风监督卡制度,为当事人开辟新渠道反映问题,加强监督力度。根据这项新举措,法院向每一宗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和执行案件的当事人送达判决书时,同时会发放一张《廉政和作风监督卡》。监督卡上除当事人信息、立结案时间等案件基本情况外,还有对工作人员廉洁与作风的意见和建议,背面附有《法官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作风问题的规定,以便当事人对照监督。
江门
明令禁止教师有偿家教
为建设廉洁学校,江门市教育局近期出台了《江门市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暂行规定》,明确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根据规定,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利用课余或其他时间从事以中小学生为对象,以学科教学为内容的课外教学辅导、补习(含提供食宿)并获取经济利益的有偿服务行为,都属于有偿家教。
在职教师确属从事有偿家教行为的,轻则警告、通报批评,责令其写书面检查,退回违规所得,当事人当年年终考核定为不合格,并不得评先评优。情节较重的,三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并不得聘任高一级岗位,两年内工资不予正常晋级。情节严重的,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依照有关程序撤销其教师资格,由学校解除聘任关系。
梅州平远
建“廉洁指数”评价体系
近期,广东梅州平远县在全县党员干部中推行“廉洁指数”评价体系。
“廉洁指数”评价以评估分级、制度防范、实时监控、风险预警为主要内容,建立三级廉洁指数,即针对县、镇、村不同地区情况、不同岗位类型、不同风险等级设定不同的评价指标;设立三个评价等级,即分别设立“廉洁”、“比较廉洁”、“不廉洁”三个等级;制定“三级预警”措施,即针对“廉洁指数”较低的党员干部,分别实施三级、二级、一级预警管理,作出廉政提醒、廉政警示和廉政诫勉的预警措施,把“廉洁指数”不合格的党员干部作为重点廉情监督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