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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发出通知,严禁公园“以园养园”。通知要求,各地要开展公园运营管理专项检查,就公园中存在的出租公园房屋及设施设备给私人经营,违规建立为少数人服务的餐馆、会所、茶楼等情况进行整改。
公园是政府投资的公共资源,但现实生活中,公园里一些大众餐饮、休息场所甚至绿化用地被占用,有的还被改造成了高档酒店、会所,引来普通游客抱怨不断,公园的公益性受到了严重挑战。
这还得从我国城市公园的运营体制说起。总的来说,我国城市公园是一项惠民工程,由政府为公园规划建设、管理和维护埋单。政府按照预算所需开销把经费拨给对应的绿化养护公司,而绿化养护公司把公园门票、游乐设施、营利项目的收益按一定比例上交。由于技术、管理落后等原因,许多公园运营效率低下,经费紧张。为了弥补建设和管理经费不足,一些公园将经营权承包或租赁给追逐利润最大化的私人来经营。
呼唤还公园以“公益”本色,直接瞄向“以园养园”的尖锐矛盾,这一贴合民意的举措赢得了大众的欢呼与支持。事实上,媒体爆出一些公园觥筹交错和豪车云集的场面之后,总能引发一阵激烈的声讨。然而,随着监管者长时间的沉默,事情多半不了了之,“以园养园”还是成了我国公园管理实际中的“通行规则”。其中涉及的复杂利益纠葛和多头管理体制问题,让人们不得不担忧,这样的一纸通知究竟能否落地?效果又将如何?
笔者认为,上述通知仍然有待细化。比如由谁开展专项检查,怎样检查,什么算是违规租赁经营,采取什么措施整改,如何保证持续的效果,由谁进行更长时间的监督,等等。只有当一个个具体问题都思考完备并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身上时,才能避免专项检查沦为走过场。
另外需要考虑到的是,相关政策一旦到位,必然给城市公园的经济收益带来不小的冲击。除了增加财政支持力度以外,如何提高公园管理效率、降低成本,如何在保障公园公益性质的前提下增加营收,也考验着各个相关方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