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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民姜爱龙
江西省乐安县邓的伟与林军是小学同学,关系不错。2009年两人合伙购买汽车跑运输,效益不是很好,邓伟又逢颈椎病复发需要钱治疗,于是提出退伙。双方商定,邓伟退伙,林军退回投资款17000元,然而林军却一直没有退钱。邓伟诉至法院,可拿着法院的生效判决,林军也不还款,邓伟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去了几次林军家都没找到人,一直到今年4月底,才把林军堵在了家里。
而林军向执行法官表示,自己这几年跑运输并没赚到钱,两个孩子去先后意外夭折,挣的这些钱现在也仅够维持生计。了解了林军的遭遇后,执行法官找来了邓伟,开始为双方调解。
法官先向邓伟讲了林军的遭遇,稳定他的情绪。随着现场气氛的缓和,法官劝说,你们都是多年的老朋友,邓伟有颈椎病需钱治疗,林军你理应还款救助的。而邓伟在起诉前没有跟林军打招呼也有点不近人情。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互相也都清楚对方的情况,把这事了结了,对你们都有好处。最终,林军与邓伟达成和解协议,林军3年内偿还邓伟投资款17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