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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今年5月,我在家里看电视时,看到外地一家卫视播报一个黄金店搞回馈新老客户店庆活动,说购买首饰享受优惠。我有些心动,便拨打了屏幕上的电视购物热线。一位工作人员告诉我,这套首饰很受欢迎,买多少套都只需付59元邮费。首饰是通过邮政部门寄送的,7天之内不满意可以退货。我当时订购了2套。5月14日下午,一个自称邮局的人到我单位给我送来了订购的首饰,我交完钱领取了物品。可是转天下午,又来了一个自称邮政部门的人,说给我送首饰来了,我拒收了。我搞不清楚这两个人哪个是真正送货的。我疑惑我的信息是如何被泄露出去的。
读者刘女士
同样的货送了两次
5月21日下午,记者见到了反映人刘女士。她介绍,当时觉得这个活动挺合适的,一套首饰只卖199元,包括镯子、耳钉、项链、戒指,就买了。几天后,一个号码开头显示为“0512”江苏苏州的座机给她打来电话,告知她所订购的首饰已经到天津了,很快会送到她手上。当天下午4点,一个自称是邮政EMS快递的人,把她所订购的物品送到她单位楼下,加上邮费,她一共交了457元钱。拆开邮件后,她感觉送来的首饰精细程度与电视购物上宣传的相差甚远,快递单上的邮寄方仅写了“江苏”,并没有寄件人的地址和联系方式。而快递单上她的地址及联系方式却非常详细。她还发现,这张快递单上没有邮局的印章。
刘女士说,转天下午,又有一个电话打到她的手机上,说是邮局的人,告诉她在电视购物上买来的首饰到了。她很奇怪:首饰不是已经送来了吗?怎么又送来一次?来人问她:“你昨天检查里面的首饰了吗?”她说:“我看了,做工有点粗糙,但也看不出太大的区别。”对方看了前一天的快递单后说:“你上当了。”她当时充满疑惑,就拒签了新到的这个包裹。
当事方联系不上
5月24日上午,记者根据刘女士提供的号码,拨打了电视购物热线,接通的是电话录音。录音内容为:“这里是电视购物热线,现在是购物高峰阶段,稍后工作人员会对您的电话进行回拨。”记者随后又多次拨打这个电话,依然是同样的录音内容。截至发稿,记者也没有接到回拨电话。
5月24日中午,记者根据刘女士提供的号码,拨打了第一个给刘女士送首饰的人的手机,手机已经停机。记者随后几天多次拨打,依然是停机的提示。
5月24日下午,记者根据刘女士提供的号码,联系上了第二个给刘女士送首饰的赵师傅。赵师傅说,他是邮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像刘女士的这种情况,可能是一些小的快递公司把信息提前截走,然后进行诈骗。
5月28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了外地那家卫视的有关部门,一位工作人员让记者看电视购物上的热线,直接联系购物公司,至于刘女士的订购信息被泄露的情况,也需要向购物公司了解。
不是邮政部门送的货
记者根据刘女士提供的邮政EMS快递单,拨打了邮政客户服务“11185”热线电话,并提供了单子上的邮件号,工作人员经过查询告知记者,这个邮件的“收寄信息”在邮局信息网上没有登记,也就是说不是邮局的人员将货送给刘女士的。
本市邮政部门专业人员介绍,邮政要求快递寄件实名址制,不允许像刘女士所收的快递单上只有“江苏”等字样,这样的快递是根本寄不出去的。
电视购物应谨慎
市消协投诉部主任窦旻雨表示,目前,电视购物市场还没有形成规范的经营模式和标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时难以得到保障,因此要谨慎选购。如果购买,应索要购物凭证和“三包”卡,为维权留依据。收取物品时,尤其应注意查看是否与电视购物宣传的一致,否则可拒付款、拒收货。
市公安局红桥分局民警提醒,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通过各种手段窃取电视购物公司的客户个人信息,然后实施诈骗。这些违法分子掌握了客户的家庭住址、电话号码、购买商品名称和规格型号,通常假冒邮政快递的方式套取钱财。市民万一上当受骗,应在第一时间报警,及时维护自身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