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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一对只有初中学历的夫妻,不但对自己所控制的三家公司进行虚增注册资本,而且还合同诈骗银行贷款2000万元,此外,他们还虚构集资用途,隐瞒财物状况,向社会上多人和单位非法集资3.09亿元。案发时,还有6000多万没有归还。昨日,记者从合肥市检察院获悉,此案已被提起公诉。
刘某,1975年出生,寿县人,只有初中文化程度。曾是合肥某科技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合肥某粉煤灰公司、合肥某管桩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负责人。
而吴某,则是刘某的丈夫,1967年出生,如东人,也只有初中文化。是合肥某科技公司、合肥某管桩公司实际控制人、负责人之一。
据了解,在2009年6月22日,在为合肥某科技公司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过程中,刘某经与吴某商量,找到了李某让其帮忙为公司增资。李某又找到了姜某,姜某通过他人借钱给该公司增资978万元,待公司成功注册后,又将978万元转走。此外,刘某、李某等人还为合肥某粉煤灰公司虚增注册资本497万元,为合肥某管桩公司虚增注册资本1980万元。
刘某、吴某在明知合肥某科技公司严重资不抵债、外欠巨额高利贷的情况下,以公司生产经营者需要资金为由,从多家银行骗取贷款。刘某还指使他人制作虚假的财物报表,隐瞒公司真实的经营状况,利用合肥某粉煤灰公司骗取贷款,贷款审批完成后,又擅自改变贷款用途,将大部分贷款转出用于归还高利贷。据了解,他们一共涉嫌6次从银行骗取贷款,每次数额从200万到700万不等,均有担保公司替其还清贷款。
此外,从2009年至2011年9月份,刘某、吴某两人明知企业亏损,无偿还能力,还以公司生产经营及投资建设等为由,采用制作虚假账目、虚构公司经营业绩等方法,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向社会上多人和单位非法集资3.09亿元。这些非法集资的款项,小部分用于公司实际经营和投资,大部分则用于归还借款本息,两人还用来购买了住房等。案发时,还有6000多万没有归还。
而夫妻俩还聘用了赵某、周某等人从事工作,其中,赵某参与吸收公众存款1200余万元,周某参与吸收公众存款1.7亿余元。据了解,在涉嫌巨额非法集资的嫌犯中,这对夫妻的学历算是比较低的。目前,合肥市检察院就此案向市中院提起公诉。
(实习生杨会会本报记者刘晓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