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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作为沿海省份,岛屿众多,开发利用无人岛成为近年来关注的热点,而为了管理好无人岛,政府部门正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浙江省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已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全国首个规范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活动的省级政府规章。根据办法,31个无人岛使用权向个人张开怀抱,有意想当“岛主”的个人或企业就可以提出正式申请了。
据悉,浙江无居民海岛全国最多,共有2639个。在全国首批公布的176个可利用无居民海岛名目中,浙江有31个。其中,地处舟山的有10个,在宁波的3个,还有18个分别位于台州和温州,这些岛榜上有名也并非随便挑选,这31个“无人岛”绝大多数离海岸线较近,最近的不过300米,它们的平均面积大约0.1415平方公里,在无人岛里算是大块头了。
据了解,这些岛屿的主导用途分为6大类,12个旅游娱乐用岛、8个工业用岛、5个渔业用岛、3个交通运输用岛、2个公共服务用岛和1个仓储用岛。
在5月31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巡视员刘向东作了详细介绍,第一步就是要提出申请,“开发者在选好心仪的海岛后,可向海岛所在地的县一级海洋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第二步,县一级海洋主管部门在受理开发利用申请后,将申请人、海岛位置、用途等主要内容向社会公示,并提出初审意见,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省海洋主管部门审核。省海洋主管部门在受理开发利用申请之日起30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第三步就是招、拍、挂环节。县一级海洋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招标、拍卖、挂牌的具体方案,按照《办法》规定的审批程序和权限,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在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完成后,由县一级海洋主管部门与中标人或者买受人签订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合同。在依法缴纳了无居民海岛的使用金后,申请人就可以正式成为“岛主”了。
据了解,无居民海岛的使用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最高使用期限不得超过50年,目前这些海岛暂时只开放给国人使用。据《现代金报》、中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