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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本法国小说叫做《要短句,亲爱的》。书名这句话,是作者的母亲对女儿写作的教导与叮嘱。后来女儿果然成了优秀作家,还曾得过法国费米娜奖。
近年常见有人提倡“写短句”,仔细考察提倡者初衷,注重点乃是行文风格,觉得短句更古典,而长句太西化。我做编辑时,也常劝作者“写短句”,但我的注重点可没那么高深,我想得很基础:句子短了不容易犯错误。即使有错误,也容易发现,进而便于改正。
写短句,就是要多一些主谓宾,少一些定状补;多用名词动词,少用副词连词;多平铺直叙,少抒情强调。
我当然理解,使用这些副词是为了彰显气势。可气势这东西,不是想显就能显的,恐怕需要养足自己的“浩然之气”,让它由内而外自然流露。
历史上有不少“檄文”,就是这类可笑的典型例证。文人们狂抖精神,假想自己刚吞了豹子胆,代枭雄发声,无奈自身本无缚鸡之力,外强中干之态毕露无遗。唐朝的骆宾王做过不少官家幕僚,写过不止一篇檄文,是个檄文专业户,但是你看那篇著名的讨武则天檄文,“因天下之失望,顺宇内之推心,爰举义旗,以清妖孽。南连百越,北尽三河,铁骑成群,玉轴相接。海陵红粟,仓储之积靡穷;江浦黄旗,匡复之功何远。班声动而北风起,剑气冲而南斗平。喑呜则山岳崩颓,叱咤则风云变色。以此制敌,何敌不摧……”直似狐假虎威,乍看浑身着毛,细看没几两肉的小身子骨,虚假空洞,还是狐狸的气势,跟老虎没关系。
前不久读徐梵澄先生论写作,也提到气势。他说“文章达到极致的时候,是连气势也不当有的”。最好的文章什么样?顺顺溜溜读完了,根本没意识到这文章有多好就读完了,回过头一想,写得真好啊!这个叫真好。
多用主谓宾,固然平实可喜,也极易流于平淡。就像阿城小说名篇《孩子王》里学生王福的作文:“我家没有表,我起来了,我穿衣服,我洗脸,我去伙房打饭,我吃了饭,洗了碗,我拿了书包,我没有表,我走了多久,山有雾,我到学校,我坐下,上课……”这当然不是好文章。
孙过庭《书谱》论书法,“初学分布,但求平正。既知平正,务追险绝。既能险绝,复归平正。”还说,“初谓未及,中则过之,后乃通会。通会之际,人书俱老”。王福这作文就是初学平正。而眼下很多写作者,特别瞧不起“初学”,直奔“险绝”而去。我个人觉得,拿险绝当起点,大概绕遍五大洲四大洋,也难“复归平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