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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综合消息过去10年间,随着中国反腐形势的变化,巡视制度本身的问题也逐步凸显出来。巡视工作能否担此重任?
实际上,在中央巡视制度建立前,巡视已在进行。直到2003年,《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颁布后,才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将巡视制度确定为“党内监督的10项制度之一”,巡视组也成为一个重要的监督主体。是年6月,中央决定,开展针对省部级领导的巡视工作。此后,中央巡视工作曾进行过多次调整。
针对巡视工作凸显的问题,王岐山在5月17日的讲话中提出,要加强巡视队伍自身建设,严格落实责任,巡视组组长不是“铁帽子”,一次一授权。
据了解,此前,中央巡视组组长一般从已离开一线岗位、但尚未年满70岁的省部级(正职)官员中选任,巡视组组长被任命后,一般工作到年满70岁,正式办理退休,才会进行调整。
“巡视组组长将不再是职务,而成为一项任务,巡视组成员的责任意识将会提高。”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称,巡视组组长改为“一次一授权”后,意味着中央每次确定巡视任务后,再来选定巡视组组长,巡视结束,巡视组组长的任用也随之结束,从某种程度上说,也引入了竞争机制,任务完成好的,可以多次担任巡视组组长。这一调整,相对减轻了巡视组组长自身发生腐败问题的风险。
此外,在监督手段上,王岐山提出,中央巡视工作要关口前移,“下沉一级”了解干部情况,抽查领导干部报告的个人有关事项,提高巡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分析称,由执行“自上而下”监督的巡视机构来抽查领导干部的报告事项,可以对领导干部起到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