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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赣州市针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着力破解五个难点,推进重点领域的改革创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深化公共权力透明运行。在巩固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同时,将公共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向权重部门和乡镇延伸。先后制定《关于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意见》、《赣州市廉能风险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在24个市直权重部门开展试点。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列席村委会会议制度,增强了农村基层民主监督效力。实行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双公示制”,有效增加了工程建设的诚信度和透明度。落实“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市行政服务中心单位窗口进驻总数由原来的31个增加为39个,审批事项由原来的147项增加为215项,分别达到应进数的99%和98%。强化网上审批系统运用,实施项目办理流程再造,推行项目“绿色通道”、“并联审批”机制,办结时限有望从原来的178天缩短为45天。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推行实绩公示、“五差额”(差额提名、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和差额决定)、家访考察等制度,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前征求同级纪委意见制度,全面实行拟提拔干部廉政报告制度,严把“入口关”,有效杜绝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问题。
二、规范公共资源招标投标市场。一是体制创新。在兴国、上犹等县试点,改革招投标监督管理体制机制,将分散在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的招标职能合并,组建招标投标监督管理专门机构,对招投标实行集中管理、综合执法。二是机制创新。建设“一库两网八系统”(“一库”即建立全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两网”即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网,“八系统”即土地使用权出让、林权出让、药品和医械采购三个电子招标系统和房建、水利、交通、政府采购、产权交易五大系统)。在一手抓规范的同时,一手抓查处。开展了挂靠资质投标专项清理,全市检查387个项目,依法依规取消项目中标合同9个,限制13家企业市场准入,移送司法机关3人。
三、深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全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市纪委制定《赣州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标准化操作手册》。开展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专项教育活动,全市80%以上的基层党员干部参加培训。对全市农村资产、资金、资源进行了全面清产核资,实行台帐管理;实施“阳光村务工程”,推行“农村集体资产登记簿”制度,开发“三资”信息管理软件,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网上查询和公开;在乡、村建设便民服务中心(站),2012年80%的行政村建设了村级便民服务站,2013年将实现全覆盖。
四、推进科技反腐信息化工程。出台《赣州市科技反腐“云监察”综合平台2012-2014年规划纲要》,在全省先行构建“云监察”综合平台。整个“平台”规划建设“一张专网两个平台三个系统一个中心”(“一张专网”即全市纪检监察专网;“两个平台”即赣州纪检监察门户网站外宣平台、内部综合办公平台;“三系统”即:综合办公系统、案件监督管理系统、综合电子监察系统;“一个中心”即全市纪检监察数据中心)。目前已将行政审批系统、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阳光医药”系统、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系统、农村土坯房改造系统、农村“三资”管理系统一并纳入综合电子监察平台,实行实时监控。扎实推进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初步建成市、县、乡三级联网的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体系,全面启动了电子视频监察。市本级共有43个单位、409项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纳入网上审批系统办理。仅2012年,全市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在网上审批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共受理行政审批件290919件,办结283494件,办结率97.45%。市财政局推行公务卡、农村“一卡通”和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工作,全市财政惠农资金均通过“一卡通”发放到260万户农民手中,项目发放率达100%。
五、深入开展纠风治乱工作。市委出台《进一步建立健全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决策机制的实施意见》,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作出明确规定。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既整治突出问题,又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建章立制。开展教育、商业、物流、金融、电信、涉农等领域服务乱收费专项治理,已清退乱收费1622万元,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3人。开展家电、农机下乡补贴和农村低保政策专项检查,追缴骗补和违规资金5149万元,清退不符合低保政策规定的对象11819人,给予失职渎职人员党纪政纪处分36人。
(据江西省赣州市纪委信息)
(来源:国家预防腐败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