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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政府网6月3日讯 5月21日至25日,国家林业局派出联合工作组赴广东省调研造林绿化工作,工作组由造林司(绿化办)司长王祝雄带队,计财司、造林司有关人员参加。
调研组先后赴惠州、河源、梅州、揭阳等市实地查看人工造林、森林抚育、封山育林、苗木基地等现场,与当地党政领导和林业系统部分干部群众座谈交流,重点围绕造林计划执行、地类分解落实、技术标准、成效检查、相关政策与管理等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全面了解掌握各地造林绿化进展情况,总结各地经验与做法,查找分析困难和问题,认真听取基层对造林绿化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截至4月底,广东省完成人工造林96万亩,封山育林62.87万亩,义务植树6624.8万株。同时,还完成迹地更新68.14万亩、低产林改造49.4万亩。王祝雄代表调研组对广东省今春造林绿化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对近年来广东省造林绿化事业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
王祝雄对广东省造林绿化工作提出三点建议:一要编制好规划。尤其是林分改造要讲求科学。低效残次林怎么改?从哪儿改?要指导企业和林农依法科学组织实施,不能凭领导个人喜好,一定要按照党的十八大精神,尊重自然,顺应自然。科学编制规划,认真抓好规划实施,确保规划目标、任务如期实现。二要加强造林管护。俗话说:“三分造、七分管”。造林后2-3年未成林地要按规程要求,切实加强抚育管护。同时要加强护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确保造林成活、成林。要落实责任制,组建护林员队伍,健全乡规民约,提高信息化水平,发挥林农的主人翁作用和市场的主体作用。三要加强绩效评价。造林后检查验收是必要的,目的是跟踪问效,依据验收结果兑现合同。国家级核查将主要界定在中央投资部分,其他相关检查、绩效评价要因地制宜,化繁为简,注重实效。全国有统一要求,但也要尊重各地标准,尊重各地的经验与做法。造林绿化管理依然是一个需要不断探索的课题。广东省的做法对全国其他地方造林绿化工作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希望省厅在实践中认真加以总结。(造林司)
(来源:国家林业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