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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银监会批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改制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各办事处机构名称统一变更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XX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公司”。据此,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福州办事处名称变更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名称变更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名称变更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已于2007年12月29日将拥有合法债权的对揭阳经济开发试验区粮油综合服务公司等项目表内应收利息债权及从权利依法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和福建省分公司,请下列各债权的借款人和相应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的承继人立即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履行还款和担保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深圳市分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2013年6月3日
表内应收利息清单单位:人民币元
以下债权金额截至2006年9月20日,其后利息依借款合同约定或人民银行规定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