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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晚报报道称,北京有餐厅出示新规,不接待12岁以下的儿童。这一规定招来了不少“妈妈顾客”的不解,餐厅则解释称,父母一旦开始照顾疯跑的孩子,自己也就没办法品尝味道,还影响邻桌。不过,在遭到一些人反对的同时,也有市民对餐厅此项规定表示理解。
这事让我想起不久前看过的一篇报道,讲台湾有家餐厅也出台类似规定,不欢迎顾客带孩子来餐厅消费。有妈妈很生气,将之发到网上,本以为会引来同情支持,但回帖的却多数都理解支持餐厅的做法,更有不少网友吐槽,大诉曾经在餐厅遇到孩子顾客的不悦经历。比如孩子会在餐厅里大呼小叫,到处乱跑,很影响他人就餐的情绪;比如有孩子会搞些破坏,损坏了他人或餐厅的利益等等。而让他们感到更不开心的是,当孩子做这一切时,他们的家长往往不闻不问,任孩子在餐厅撒欢儿,对给他人带来的影响也是视而不见无动于衷。
所以,餐厅不欢迎12岁以下儿童光顾,并不是讨厌孩子,只是在用这种无奈的方法去抗议那些不文明的父母,是厌烦孩子背后大人的态度。毕竟,餐厅也是公共场所,更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场所,之所以这么做,很可能也是因为有些孩子在餐厅的肆意玩闹已经影响了其他广大消费者的利益,继而也影响了餐厅的利益。毕竟,餐厅也是要照顾大多数顾客的利益,而在一个公共场所,其实,所有人都有文明举止的义务,这一点,也许孩子做不到,但是,大人却有责任教育他们,制止他们影响他人的行为。所以,与其去声讨餐厅,说他们不人性,没这个权利,倒不如反思自己,在公共场所时,是否做到了文明守规,还是当自己是说一不二的“上帝”?同时,也教育好孩子做文明公民,否则,如果每个家长都把公共场所当成儿童乐园,放任孩子大呼小叫、打打闹闹,甚至让孩子随便在公共场所中便溺,那恐怕更多的公共场所都要步餐厅后尘,不欢迎孩子进入了。
邱蕾J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