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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购物卡之一
据新华社北京6月3日电
端午节将至,购物卡又成了一些单位迎来送往的热门礼品。尽管相关政策对购物卡“一卡再卡”,但这张小小的卡片依然备受青睐。
近日,在北京庄胜购物广场,记者以购卡人的身份询问如何办卡,工作人员称:如果是个人购卡,需要出示身份证;如果是单位购卡,则需要出具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看似严格的“实名”购卡过程其实漏洞百出。
工作人员表示,购卡时只要出具相关证件即可,至于证件持有人和购卡人的身份是不是一致,并不影响购卡。这样看来,所谓“实名购卡”只在起点上有监控,而流通和终点都没有任何监控,这就好比“牛栏关猫”,起不到任何作用。
这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很少有个人购卡用于自己消费,单位往往是购卡大户,用于人情往来,发放福利等。而以单位名义购卡,发票能报销是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如果您现在购卡,我们可以开具会议费、咨询费、培训费等发票,如果要办公用品发票,可能需要等一周左右的时间。”工作人员说。
山东一家企业驻北京办事处的一位财务人员说,每逢年节,公司总要在京购买几万元的购物卡,送给关系单位。“根据实际需要,有时会更换卡的种类,但基本都能开出想要的发票。”
开发票不是发卡公司的“专利”,有些“黄牛”也能提供此项“服务”。在庄胜购物广场外,一位“黄牛”见记者手中拿着一些办卡资料,便和记者谈起了生意。“绝对便宜,九七折买卡。”当记者询问能不能提供发票时,“黄牛”犹豫了一下说:“如果你要的量大的话,可以给你搞到商场的发票,不过价格得提高到九八折。”
由于购物卡本身既不会透露购卡者和使用者的身份信息,又能在单位堂而皇之的报销,近年来成了隐性利益输送的“理想选择”。
5月10日审计署发布了10户中央企业2011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多家企业列支了名目繁多、五花八门的隐性福利,其中一项重要的支出便是购物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