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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一句废话:办驾校需要一定条件,不符合条件就办不成。
但新闻中的这位先生不信邪,他认为还有比“条件”更强大的解决办法,那就是“关系”。笔者在此绝无讽刺之意,因为按照一般“常识”,“关系”确实可以代替甚至压倒很多东西。现实社会在这方面“教育”人们多年,歪理成真理已不令人吃惊了。
当然,“常识”认为,“关系”需要“润滑剂”,那就是钱。这位先生花了200万,按照一般看法,足以使“关系”运转得很流畅。但这位先生最终失败了。失败不在于钱,也不在于关系,最终在于条件。这么转了一大圈,条件又取得压倒性胜利。
笔者一点也不为此庆幸,因为这个失败不具有“代表性”,相反,它在我们眼中,可能是少有的“应该成功”而“不应该失败”的特例。所以,它才成为新闻。
很早以前,有个外国人戏谑地谈论新闻说: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如果以此话对照,那么上面“花巨款找关系而没办成事”的情况,就是一次“人咬狗”的“新奇”事件。这是可悲的。悲哀不在于当事人,而在于整个社会,在于整个社会的所谓“共识”。
“共识”作为“集体意识”,力量是强大的,它不会因为这次“偶然”事件而轻易更改。并且,它这次失败,还可能有一个更深层次的原因:不在于“条件不具备”,而是人心面对金钱的另一些复杂“考虑”。在此我们不禁要问:那些当事人,究竟是属于收贿受贿呢,还是涉嫌诈骗呢?望法律专家分析。
本报首席评论员张小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