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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蒋宏宁)“办卡就是为了透支,几时有钱几时再还……”这个想法可不敢有,如有人再这么做,就会把自己“做”进牢房。日前,记者从永宁县人民检察院就了解到这样一个案例,孙某为此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2011年7月,孙某以宁夏某有限公司销售经理的身份、杨和镇宁和家园为其居住地等虚假信息,向农行永宁县支行申请信用额度为4万元的金穗贷记卡,信用额度为1.8万元。2011年8月28日至10月13日期间,孙某使用该贷记卡先后透支现金49笔。透支款项逾期后,银行工作人员多次催收。截止到2012年4月12日,孙某透支本息余额为20775.87元。为了不还钱,孙某还更换了手机号码,农行工作人员在查无下落的情况下报警。警方根据侦查线索将其抓获。
在法庭审理时,孙某说:“办卡时就是为了可以透支,一时没钱还不上可以等一等,什么时候有钱了再说,没想到自己的行为会这么严重。”近期,永宁县人民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