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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记者/赵琦玉通讯员/交宣)笔者从广州交警部门获悉,为进一步加强交通管理,提高道路通行能力,规范行车秩序,交警部门新增了16套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用于拍摄交通违法行为。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05号令)第十六条规定,交警部门现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该批新增的设备将于明日开始投入使用,交警部门将依法对有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进行拍摄取证并予以处罚,请广大驾驶员守法出行、安全驾驶。
序号 执法拍摄位置
1 新塘大道太平洋工业区路口
2 新塘大道与东江大道路口
3 新塘大道新康花园路口
4 石新公路与东坑三横路路口
5 新塘大道与群贤路路口
6 新塘大道与府前路路口
7 荔新公路与汇太路路口
8 荔新公路与东坑三横路路口
9 港口大道与东坑三横路路口
10 新新公路与东坑三横路路口
11 港口大道与汇太路路口
12 新新公路与汇太路路口
13 新沙大道与久裕路路口
14 新沙大道与环城路路口
15 107国道与新沙大道路口
16 石新路与环城路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