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南方日报讯(记者/戚莹莹)日前,广东省民政厅厅长刘洪一行到清远开展村级基层组织建设情况调研和检查评估村务公开、农村“三资”监管工作情况,并召开了座谈会。会上,市委组织部部长黄兆芬汇报了清远市村级基层组织建设情况,并透露今年8月起,将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铺开完善村级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据黄兆芬介绍,当前清远市村级基层组织存在三个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主要原因是行政村党支部党员多且居住分散,不便于开展活动,开展活动时往往要给党员发误工补贴,造成一笔党组织活动经费支出,很多村都因经费问题而无力组织党员开展活动。其次,现行村委会行使自治职权缺乏共同的利益基础,村委会行政化倾向明显,导致村委会行使村民自治组织的职权难落实。同时,村“两委”带动农民致富的能力不足。
针对以上的问题,黄兆芬建议通过创新农村社会治理模式、生产经营模式、基层党建模式三个方面来加强村级基层组织建设。
此外,从今年2月份起,清远市各县(市、区)分别选择1个以上乡镇开展为期半年的完善村级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已建立片区党政公共服务站389个,片区党总支543个,村民小组党支部6150个,村民理事会8513个。其中,目前全市1023个村委会都建立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各村、组已全部完成“三资”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录入和汇总工作。
会上,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葛长伟表示,在推进村级基层组织建设过程中,清远与珠三角其他地区不一样,在农村经济发展形态、农村制度形态等方面都存在差异,作为粤北山区的清远是以农村为主,存在农村集体经济比较弱、人口流动较大、主导农村经济发展的基层组织较弱等问题,因此要结合清远实际,在调研的基础上积极进行探索。
刘洪建议,清远要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包括注意村的设置规模、党组织与村委会对等设置等,要完善相应配套实施,如村公共服务设施、“两委”成员的待遇、农村集体资产处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