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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中午时分,某工地工人正顶着烈日工作。王良珏摄
南方日报讯(记者/戚莹莹通讯员/许明才)记者近日从人社部门了解到,从本月开始一直到10月,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将可在此期间获得用人单位发放的高温津贴。
根据省人社厅、卫生厅等六部门2012年5月印发的《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规定,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6.9元。
什么人可以领取高温补贴?根据《办法》,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以下统称高温作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
清远市人社部门提醒,用人单位提供的清凉饮料是不能充抵高温津贴的。根据《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每年6月至10月的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清凉饮料。人社部门表示,提供清凉饮料仅仅属于对员工的人文关怀,但不能借此充抵高温津贴。
同时,未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的,将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将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