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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晚,一对来自湖北的年轻男女相继跳入南淝河后不幸溺亡,事发后,却只有清理河道的船只“客串”打捞。合肥市有关部门表示,合肥正计划依托120急救系统筹备搜救打捞队(详见本报6月6日6版《有多少生命可以重来》一文报道)。
那么,未来这支队伍如何能快速有效执行救援任务?从人员到装备如何保障?鉴于合肥早年筹备的打捞队最终走向名存实亡的境地,昨日,多位热心读者都对此问题提出了疑问和建议。
队员不妨志愿选拔产生
“作为此次悲剧的旁观者之一,在为逝去的生命感到痛心的同时,也为专业水下搜救队伍的缺失感到遗憾。”家住庐阳区沿河路附近徐先生向记者说。
得知合肥正计划依托120急救系统筹备搜救打捞队,徐先生表示,成立打捞队首先就意味着要有一批专业而精干的水下作业队伍。
“不妨通过志愿选拔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招募队员,然后给予专业的培训。”徐先生说,因为打捞队需要参与打捞溺亡者。如果队员本身没有一定的思想觉悟,被命令强行拉入队伍,势必会影响到救援工作的主动性。
队员要专业也要专职
读者陈先生是一位游泳爱好者,他说,夏季来临,庞大的野泳者也意味着一定的安全隐患。对于这种安全事故,事先预防和干预固然重要,但事发后及时反映、组织有效的水下救援同样不可或缺。
“打捞队员要专业、尽职,还必须是专职的,相关部门还应给予充足的保障。”陈先生说,打捞队属于“养兵千日,用在一时”的应急队伍。不能因为事故的偶发性,就忽视这支队伍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陈先生建议,专职的队员可以在日常强化训练,加强应急演练,做到需要时第一时间快速反应,并有效组织救援。
救援打捞应是政府职责
“专业的水下救援,需要精干专业的人员,也离不开各种必要的装备。”陈先生说,除了潜水服、救生艇、氧气瓶等常规设备,有的地方的打捞队还配备水下电视、声呐、水下探测打捞系统等各种先进的设备。“根据合肥的实际情况,应尽可能为队员配备先进的装备,这既能提高救援的效率,也能更加保障救援者自身的安全。”
此前,多地都曾出现过溺亡事故现场打捞人员“挟尸要价”的事件。对此,陈先生等读者都认为,“挟尸要价”的背后,是打捞人员的失德,也是政府职能的失位。“救援打捞应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部分,由政府无偿提供。”本报记者李后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