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12年,黑龙江省交通厅将111国道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城区至白桦乡段的双向两车道的水泥公路,加宽改造成了双向四车道半封闭的一级公路。道路宽了,通往外地的交通方便了,却没有让白桦乡的人们高兴起来。(6月5日《法制周末》)
原因就在于收费站伤及了民生,影响了当地经济的发展。这条公路是当地民众外出的唯一通道,在这么重要的通道上增设一个收费站,将白桦乡拦腰截断。村民到乡里办事要交过路费;在城区居住的教师和干部职工到乡里上班要交过路费;就连到相隔不远的邻村走亲戚,乃至村民开着农用车到自家地里种田都要交过路费。对他们来讲,这个收费站无异于一个填不满的“窟窿”。
有村民说,“如果农用车坏在地里了,开小车买配件,可能这个配件是1元,为买这个配件,还得另外多花40元的过路费。”也有村民估算,按照这样的标准收费,一年要交过路费五六千元。显然,这个收费站增大了民众的生产生活成本,其周边的企业也要支付巨大的运输成本,削减了企业竞争力。
改造升级公路并没有错,但收费站的设置必须进行科学合理的论证,不能影响人们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然而,工程建设指挥部的工作人员直言不讳地说,“设在现在的位置,就是为了能收到过路费,不然,修路的贷款怎么还?”
这位工作人员的话让人匪夷所思。修路的目的是什么?是让交通方便,沟通往来,带动经济发展,提高民众的生活水平,而绝不是本末倒置,让民众与企业为还修路贷款服务。否则,修路非但没有价值和意义,反而变成了压榨百姓的行为。
群众利益无小事,设立收费站也应从实际出发,以人为本,进行科学的考量,不能只看到经济利益,大搞“收费经济”,怎么赚钱就怎么设置,而忽略了民众的基本利益与诉求。值得庆幸的是,为加强并规范对收费公路的管理工作,不久前,交通运输部组织起草了《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将“收费站的设置不符合标准或者擅自变更收费站位置的”纳入了处罚范畴。我们期待这部法规能够尽早落地,收费站的设置能够更科学、更合理。侯金亮
(来源:华龙网—重庆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