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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酒后掉进水沟里打电话求救,为显仗义放下手中的酒杯骑摩托车前去相救,朋友获救,自己却因醉驾获刑。经福建省龙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王育平拘役45日,罚金3000元。
今年5月1日晚,家住龙海市紫泥镇的王育平与女朋友一起到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与朋友黄某、蔡某等人在侨兴街的大排档喝酒,后黄某、蔡某说要先回家并走路离开。过了一会儿,黄某打来电话说他们在该镇石厝村教堂路段因酒后头昏眼花不慎掉到沟里,要王育平等人过去搭救。还在喝酒的王育平马上骑上摩托车载着女朋友赶过去施救。在现场,王育平看到黄某、蔡某掉进路边的沟里,正要过去将两人拉起来,被巡逻到此的警察碰到。警察帮助王育平把黄某和蔡某拉上来后,发现王育平系酒后开车,就将其依法传唤到派出所,并将其送往医院抽血化验。结果,王育平血液中酒精浓度达208.10“g/d1,属于醉酒驾驶。
(高达源曾艳梅洪顺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