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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省陕县检察院启动预防调查程序,全面纠正了该县38名已被判刑的原国家工作人员照领工资的问题。
2012年7月,该院接到关于这一问题的举报后,依据相关规定开展了专门预防调查。经调查发现,被判刑的原国家工作人员之所以能领到工资,一方面是因为部分单位对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抱着同情的态度,认为他们对单位作过贡献,司法机关已经对他们进行了刑事处罚,对于工资的处理,不妨行个“人情”。另一方面是程序缺失,对被判刑的原国家工作人员工资的处理,涉及发案单位及财政、人事、司法等相关职能部门,虽然有明确的执行文件,但由于相关机制衔接不到位,缺乏信息交流机制,使受刑事处罚的原国家工作人员工资处理执行不到位。
对此,该院向陕县政府发出司法、行政衔接的检察建议。接到检察建议后,陕县政府牵头,建立健全了司法、行政衔接管理机制,实现了司法机关的刑事处罚决定和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工资处理的有效衔接,加强了工资动态管理,确保了工资政策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