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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合肥6月11日专电(记者徐海涛)今年5月15日,安徽灵璧县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在灵城镇东关有人生产“地沟油”销售。5月21日,犯罪嫌疑人吕某、田某被抓获归案。
经司法机关调查查明,自2009年至2012年7月,灵城镇东蔬村村民吕某以每年5000元的价格,承包了灵城镇中心食品站的生猪屠宰废料,先将其中的猪血、猪下水等拿到市场上销售,不能食用的部分当垃圾扔掉。后来,吕某觉得这样有点“可惜”,于是将这些不能食用的肥杂肉、淋巴等物用于炼制“地沟油”,再销售给附近的小吃店和打烧饼的小摊获利。2012年7月之后,经吕某“点拨”,改由灵城镇西关村村民田某承包食品站的猪肉废料“炼油”,而其专门“代理销售”。据二人供述,田某近一年来共炼制地沟油1000多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