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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匡春林通讯员谢丹天气渐热,室内游泳及水上娱乐活动备受青睐,长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家提示:市民在享受游泳欢乐之余,要重视和关注泳池水质卫生和游泳过程中可能潜在的危险因素,谨防疾病侵袭。
“游泳应选择持有卫生许可证,卫生设施、消毒设施齐全,每日水温、游离余氯检测记录合格并公布的正规游泳池场馆。”专家提醒,根据《国家游泳场所卫生标准》,池水的pH值、水温、浊度、游离余氯、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尿素等都必须符合规定的限值。游离余氯浓度限值在0.3-0.5mg/l之内,能确保池水的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在标准范围之内。因此游泳池水若有少许消毒药气味属正常现象。
专家还提示,夏季游泳应尽量避开人流高峰期、避免“煮饺子”现象。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不在池内小便。游泳结束后,可用氯霉素、氧氟沙星滴眼液等眼药水滴眼。小孩游泳时,尽量佩戴防护眼镜。游泳前后及时淋浴,清洗全身,不用未消毒的公共泳衣、毛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