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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6月9日,20岁的雷博文又一次走进街头的献血车,这已经是他18岁成人、具有献血资格以来第四次献血了。雷博文打算把献血坚持下去,因为他觉得这样做“可以帮助有需要的人”。因为他这句话,在献完血回学校的路上,摆摊卖伞的大爷少收了他10元,这让他觉得自己的爱心得到了周围人的认可。
第一次献血心脏差点跳出来
尽管“户口”不在天津,而在老家河南,但雷博文还是觉得自己是个天津人,因为从刚满周岁的时候他就跟随父母在天津生活。如今已经是天津机电工艺学院电气工程系学生的他,从18岁成人、具有献血资格那天开始献血,最近的这次已经是他第四次献血了。
谈到第一次献血,雷博文说了一个故事:2008年5月12日的汶川大地震,激起了他献血的冲动。“当时我正在上初中,从电视里看到灾区血库告急,就跑到街头的采血车去献血,却被工作人员劝了回来,因为那时我才15岁。”雷博文说,终于在2011年11月的一天,过了18岁生日的雷博文走进了设在滨江道上的献血车。
当时,医生问雷博文:“小伙子,你是要献血吗?”雷博文脱口而出:“是啊,我要献400毫升。”当他挽起袖子,看到抽血的针头,心脏紧张得像要从嗓子里跳出来,脸也憋得通红。医生看出了他的紧张:“小伙子,第一次啊?放松,不疼的。”“没事,医生,我从小就有点晕针,不看就好了。”雷博文不好意思地说。走出献血车,雷博文内心萌发出一种从未有过的满足感和放松感,“第一次献血,肯定有一些冲动,后来我阅读了很多关于献血的文章,也咨询了医生,发现献血对身体是无害的,对这方面知识了解得越多,就越坚定了我参与义务献血的决心。”
现身说法带动学妹一起献血
第一次献血完成后,雷博文也思考过:“到底我为什么要献血?此后我的社会责任如何体现?”对于这两个问题,他选择了坚守。“义务献血,是我回馈社会的一种方式,我要一直坚持下去。”就这样,每过半年,他都要献一次血。
雷博文把第二次义务献血的日子选在了2012年5月12日。一方面是纪念汶川大地震4周年,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弥补当初献血未能如愿的遗憾。2012年11月18日,雷博文第三次献血,那天他还带来了一个叫陈蕾的学妹。陈蕾想在18岁生日这天做件对社会有意义的事情,雷博文就现身说法建议她参加义务献血。在献血车上,目睹雷博文表情轻松地接受了检查并献了血,陈蕾打消了顾虑和恐惧,也献了200毫升。用自己的行动带动他人,这让雷博文着实兴奋了一段时间。
感动老大爷买伞少收10元
6月9日,雷博文又一次到滨江道献血。当时下起了雨,按照注意事项,献血后胳膊在72小时内是不能沾水的。雷博文跑向献血车对面的摊点,打算买把伞。摆摊的大爷张口要价30元,无奈之下雷博文只能接受。大爷看买卖成交了,笑呵呵地说:“刚献完血,还那么财迷?”雷博文觉得很诧异:“老大爷,这个是义务的,是不给钱的。”大爷吃惊地说:“没钱?那为什么要献血?”“因为我想通过义务献血来帮助有需要的人啊。”说着,他递给大爷50元。没想到,大爷将一把伞和30元交到了雷博文手上。雷博文拿着钱奇怪地问:“您不说30元吗?怎么只收了20元?”大爷笑着说:“你心眼那么好,帮助别人,我今天就帮帮你吧。”(记者刘晓艳通讯员李津军赵志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