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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是实名制给人带来了太多的联想,不少人认为,厦门出台这么一个规定,没有任何道理。其理由就像当初质疑“菜刀实名制”,是不是得对所有可能影响公共安全的商品,都进行实名制管理?
这样一种担心,可能存在过度演绎的成分。谁都不能否认,汽油是一个危险品,真要是谁都能买几罐汽油回去,无论是放在哪里,都是与危险为伍。想想身边到处都是“炸药包”,恐怕每一个人都会害怕。易燃易爆品本来就有着严格的管理制度,厦门的这一规定,看起来是“新规”,其实是一种重申,最多是一种加强。
而且,罐装汽油在现实生活中的适用面也并不广。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在生活中,也不需要罐装购买汽油。有车族需要加油,把车开到加油站就行,为图一己方便,家中储藏、随车携带散装汽油,不是一种对他人对社会负责任的态度。更何况,厦门也并没有完全关上大门,并不是说那些有真正需求的人,就不可以罐装购买汽油。只不过是从严规定,明确手续,限制购买。
应该承认,像陈水总那样处心积虑报复社会的,只是极个别。但安全要的是万无一失,这就跟安检一样,哪怕连续10000人都没有问题,也不能放过第10001个。安全来不得半点侥幸,我们所能做的只能是加法,一个一个打上补丁,一个一个减少威胁。不能说因为有大洞存在,就对小洞不理不问。
当然,这里并不是说,相关方面可以无限扩大权力,肆意干涉市场和影响民生。但针对危险品,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适当加强管理还是可以的。对于公众来说,应该给予理解和支持。这么做或许会增加一点麻烦,但这是实现公共安全所必须的。更何况有些麻烦,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大。乔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