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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这么个题目,几乎是冒着被全天下女同胞责骂的风险。因为,在毛姆的笔下,除了英国女王、自己的母亲和《寻欢作乐》中的露西之外,从未善待过任何别的女子。他给她们大都贴上了庸俗自私、虚伪无情的标签。
尽管毛姆向来不待见女人,并被冠以“二流”作家的帽子,但我还是非常喜欢他的作品。的确,同托尔斯泰和巴尔扎克这些天才相比,毛姆缺乏大手笔、缺乏想象力……没关系,我喜欢他的真。他一辈子都在老老实实地写他熟悉的生活,最出名的几本小说,也都取材于自己或是别人的经历。对于一个立志想要成为作家的人来说,如果你没有如橼巨笔,忠实地打“讲身边人的故事”这张牌也不错。
毛姆童年时就失去了父母,被托养在一个节俭到了吝啬程度的伯父家里。如果不是因为口吃,他极有可能像哥哥一样,传承父亲的衣钵,当上一名体面的律师,但这世界上也会因此而少了一位令人喜爱的作家。
毛姆身材矮小,其貌不扬,还患有口吃,这些外在的缺陷给他毕生打上了敏感孤僻、矛盾尖刻的烙印。他不喜欢和大个子交朋友,也不喜欢别人当面谈论他的作品,是好是坏都不能说。动辄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就写信和朋友绝交,尖刻的名声更是在外,吓得连女王都不敢坐在他身边。
因年轻时代过的苦日子,毛姆极度痛恨贫穷,认为金钱就像第六感官,少了它,其余的感官就不能充分发挥作用。这种本真的金钱观点始终贯穿于他的作品当中。在《人性的枷锁》里,穷苦的普赖斯小姐常年穿着一件破旧的衣服,半饿着肚子学画画,可怜的姑娘连最基本的温饱问题都对付不了,哪里还有余力去发挥她的艺术才干呢?即便她真有天分,大脑中那些充盈着才情的细胞也早因营养匮乏而干瘪萎顿……最终,她选择用自杀的方式为心仪的艺术殉情。
在生活中,毛姆是个典型的爱德华派,讲究门面、衣着得体,永远是一副绅士派头。即使在二战期间,德军疯狂轰炸伦敦时,他依旧每天有条不紊地穿着夜礼服吃晚饭。
他身上有着和许多知名作家一样的美德:自制、坚韧。每顿饭只喝一杯酒,每天吃完早饭开始写作,一直写到下午一点左右为止,到点就搁笔,从不拖延一分钟。毛姆一生总共写出了一百多部作品,这大概也是他被看做“二流”作家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吧,诗被人嫌只为多!
尽管他认为生活像一块波斯挂毯一样毫无意义,却足足活了九十一岁。更有意思的是,他曾在《寻欢作乐》中嘲讽作家德里菲尔德说:“当他60岁时,他在文学界的地位只是一般……到了八十岁,他便是英国文学界最伟大的老人了,这个地位一直保持到死。”
□月理朵(银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