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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京华时报》消息6月9日,刘志军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案在市二中院受审。法庭上,检方宣读了关于赃款、损失追回的相关情况。据悉,司法机关查扣的374套房产非刘志军财产,属于丁书苗及其亲友以及其他相关公司名下。知情人表示,刘志军并未从滥用职权犯罪中获得直接利益。
其中,因刘志军滥用职权造成的经济损失,司法机关扣押冻结人民币7.95亿余元、23.6万余美元、223万余欧元、15万余加元、8525万余港元,冻结股票账户9个,冻结房产37套,冻结伯豪瑞庭酒店100%股份和房产337套,扣押汽车16辆,冻结英才会所100%股权、智波公司60%股权,扣押书画、饰品等物品612件。
据知情人士称,这其中因刘志军滥用职权造成的经济损失,并非刘志军本人的财产,而都是丁书苗(又名丁羽心)及其亲属名下或者相关公司名下的财产。
此外,关于374套房产,其中337套是伯豪瑞庭酒店的房产,绝大多数是酒店客房;另外的37套房产的所有权涉及到十几个人及公司,都属于丁书苗及其亲友以及其他相关公司名下,与刘志军没有关系。
该知情人称,刘志军并未从滥用职权犯罪中获得直接利益。
据知情人称,刘志军案所涉及的大部分扣押财产主要是从丁书苗案中扣押的。目前,丁书苗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行贿罪被另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