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徐伟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近日首次封存一名未成年涉罪人犯罪记录。
据介绍,刘小军(化名)与3名朋友(另案处理)在江北区观音桥乘被害人不备,抢走一个提包,抢得现金1200元、手机一部。
刘小军到案后拒不认罪,并对父母及检察官表现出冷漠与抵触。承办检察官结合他的成长情况、家庭背景,邀请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疏导。接受心理疏导后刘小军流泪向父母认错并主动认罪,后被法院判处缓刑。
该院认为,刘小军符合前科封存条件,决定对其前科进行封存。刘小军表示,以后的人生道路上将不会有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