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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记者/张婧杨逸实习生/史璇)14日晚,广州市萝岗区来峰岗遗址考古发掘现场遭到破坏,考古人员核查后发现,共有5座商代晚期至春秋战国时期的墓葬被施工方钩机挖毁。
“昨天还有约50人在这里进行考古挖掘,今早一看,5座墓被钩机挖没了。”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下称“考古所”)考古研究室副主任关舜甫向南方日报记者介绍,“目前整个考古现场已经勘探完毕,勘明墓葬18座,正在进行抢救性挖掘工作。”
来峰岗考古发掘现场位于广州市开创大道荔红一路与伴河路交汇处,是近年来广州发现的最为集中的先秦墓葬区,这个区域恰好位于地铁六号线萝岗车辆段的施工范围内。3月9日,考古所受广州市文广新局指派,进场开展考古调查勘探,发掘时间为6月至8月。
记者在发掘现场看到,偌大的工地已停止施工,墓葬群位于高约10米的山头里,其他区域由于建设需要大多已被夷为平地。在墓葬群下方,一块黄色的标志牌倒在泥地里,旁边散落着一些红绳。标志牌上的文字“文物考古勘探发掘区”清晰可见,红绳附近的区域内有钩机挖掘过的痕迹。关舜甫告诉记者,红绳原本是考古人员拉的标志线,钩机明显越过红绳和标志牌进行了挖掘。经过考古人员核实,整个发掘区共有5座古墓被毁。
施工方中铁二局萝岗车辆段工程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总监廖勇表示,致使这次墓葬被破坏的原因是考古保护区域不够明晰,双方沟通不畅,施工工人不清楚,是个误会。萝岗车辆段项目部赵工程师告诉记者,这个区域的施工曾获得考古工作人员的口头允许。
对于施工方的说法,考古所主任张强禄不予认同:“考古所6月6日送呈的《考古勘探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了文物考古勘探发掘区域,现场有网格状的考古工作探方、围闭的考古作业禁戒线、标识牌等;并且每次考古勘探结束可以开展工程施工的通知,都是以考古所出具书面工作报告及双方现场负责人当场确认的形式进行的,根本不可能采取口头允许这样草率的方式进行。如果是同意施工,施工队何以不白天进行,而在星期五的夜间进行?”
根据《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的要求,“不可移动文物在经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确认之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或者改变文物原状。”考古所认为施工方的行为明显违反了这项规定。
张强禄表示,此次突然施工破坏了墓葬遗址的重要部分,被损坏的文物数量和价值不可估量。考古所将对文物被毁的情况进行客观汇报,等待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意见。而广州市文广新局已派文化执法总队与有关专家赴现场调查,商讨善后处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