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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高小茜为保障贫困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学生受教育的权力,鼓励残疾学生学习成才,我市制定了《南昌市贫困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学生及特殊教育学校助学补助办法》。
据了解,根据办法规定,学生的助学补助金发放范围是指具有本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贫困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在校生。其中,受助对象在学前教育机构中接受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补助标准为每人一次性补助3000元。
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贫困残疾学生,每人一次性补助1000元。贫困残疾大专生、高等职业教育学生每人一次性补助3000元,本科生一次性补助4000元,研究生每人一次性补助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