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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西城区一处建成的商品房楼盘(资料图片)。 □新华社记者/李欣摄
据新华社北京6月15日电(记者孔祥鑫)北京市住建委14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称,商业、办公等非住宅楼栋以及套均建筑面积大于140平方米的住宅楼栋申请预售许可的门槛提高为:地上规划层数7层(含)以下的,施工进度应达到主体结构封顶;8层(含)以上的,施工进度应达到地上规划层数1/2以上(且不低于7层)。
根据通知要求,从8月1日起,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对商业、办公等非住宅楼栋以及套均建筑面积大于140平方米的住宅楼栋,申请预售许可时的门槛应按新标准执行。
据介绍,出台该通知是为了继续贯彻落实3月出台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商品房预售制度,规范预售行为,切实保护购房人的利益。
此前,北京市预售商品房条件按照《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同时预售商品房投入的开发建设资金达到总投资的25%以上,但对形象进度一直未要求,预售许可门槛与其他省市相比偏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