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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汤南通讯员郑媛)近日,记者从黄埔区了解到,该区出台了《关于严格执行公务用餐纪律的规定》,规定对全区各单位严格实行公务餐费定额管理,严格实行公务用餐定点接待和公务卡消费等规章制度,并制定了公务用餐三项工作纪律和加强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据了解,区属各部门(单位)2013年度公务餐费总额在近三年实际支出平均数的基础上压减40%。
相关负责人介绍,黄埔区属各部门(单位)有饭堂的(含机关大院内的各单位),一律在饭堂安排接待工作餐。没有饭堂或者饭堂不具备接待条件的,就近工作地点进行接待,实行公务卡消费,不得赊账。禁止工作日午餐饮酒,禁止区内各单位之间接待,禁止超规格超标准接待。对违规行为,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