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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笔者日前从桐城市相关部门获悉,为增强基层医疗机构抵御风险的能力,保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该市今年起将在全市范围内统一设立基层医疗机构医疗风险基金。
该基金筹集采取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医疗收入的2%、村卫生室按执业村医每人每年200元的标准缴纳,市财政每年安排50万元,并列入财政预算,此举每年可筹集医疗风险基金约75万元。
该市卫生局、财政局联合出台了《桐城市基层医疗机构医疗风险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将其中的40万元用于基层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的投保金,余下的约35万元资金用于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投保赔偿额以外的赔偿金。该项基金由财政实行统筹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吴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