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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实习记者金然通讯员秦军平杨晓帆)女子邓某携带冰毒从成都市乘飞机至我市,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近日,城中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这起案件,邓某因犯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据了解,2012年8月15日7时许,家住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贝森路的邓某明知是毒品,从四川省成都市乘飞机携带至我市,下飞机后即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并从其随身携带的包内查获疑似冰毒的白色晶状颗粒一大袋。经相关部门鉴定,所查获的白色晶状颗粒一大袋净重195.6克,从中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其纯度为61.5753%。
法院认为,被告人邓某明知是毒品而从成都市运输至西宁市,其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应予处罚。鉴于被告人邓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法院酌情予以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