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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男子用租来的房子作抵押找朋友借款骗走100万,日前,公安河东分局经侦支队将嫌疑人抓获。
刘某和赵某是多年好友,多年来,刘某为炒期货常找赵某借钱。到2011年2月,刘某已欠下50万的账,为了再找老友借钱,刘某在河东区唐家口附近租了一套房后找到赵某,称这套90平方米的房子属于他,打算抵押给赵某用来借款。赵某没多想,很快双方就达成口头协议,即房子价值100万元,赵某只给刘某50万元,另外50万元由此前刘某借款50万元所产生的利息来冲抵,因为高额贷款的利息年利率是20%,故而5年后利息正好是50万元,5年后房子正式归赵某所有。赵某将50万交给刘某后便搬进了这套“新居”,但是赵某在房子里住了没多久,因常常半夜回家吵得邻居睡不了觉,邻居找到房主告状。不知情的房主找到刘某,希望他能够改变作息时间,不要再扰民。
为避免事情败露,刘某又开始四处寻找房源,在附近又租了一套100余平方米的房子,让赵某换一下房子。赵某虽然觉得换来换去麻烦,但是这套“新房”比那套面积大,房价也多出十几万,况且刘某表示差价就用之前的欠款冲抵,赵某感觉并不吃亏,于是也就同意了。这一次,刘某还特地伪造了“房屋产权证”等所需的材料,并与赵某以个人形式签订了一份“买卖协议”。这次赵某安心地住在了大房子里。
之后,刘某每个月把利息汇到赵某银行账户里,自去年8月开始,刘某停止了汇款杳无音信。赵某担心之余携带“房屋产权证”等证明来到房管部门询问过户事宜,得知这套房子竟是刘某租来的,于是急忙来到公安河东分局经侦支队报案。
经侦民警受理案件后立即展开调查。经侦民警把刘某的儿子刘小鹏作为重点线索进行蹲守。起初,刘小鹏一家三口出入自然并未见异常,也不见他与父亲刘某有什么联系。随着春节的到来,刘某终于现身了。
今年2月初,身穿厚重棉衣,戴墨镜的刘某出现在华明镇一所民办幼儿园门口,在接孙子时刘某被抓。刘某被抓后对自己伪造“房屋产权证”骗取赵某钱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刘某因诈骗罪已被依法逮捕。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