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现实版
无间道
?
白天执法,晚上摆摊,武汉城管执法队员摆地摊事件成为网络热点(本报昨日曾报道)。昨天,武汉市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武汉市城管委”)在新闻通气会上就此事件亮出了“底牌”:城管摆摊不为赚钱,只为完成“体验”任务。
原因不为赚钱为“体验”
武汉市洪山区城管局局长赵扬说,一个月前,该局七中队队员桂文静提出希望能体验一下摊贩的真实生活,他和该局党委书记李运详商议后,认为点子很好,于是就有了这次体验式执法,原计划要体验两个月,但因为网友“岔巴子”的爆料,体验只进行了33天。
昨天的通气会现场,当事的两名城管桂文静和杨希一直很沉默,只有桂文静中途简单解释了摆摊的原因。不到40分钟的发布会结束后,两人便匆匆离开了现场。
记者曾上前拦住桂文静问“体验式执法到底是局里安排的,还是你自己提出来的?”对方肯定地说是“自己主动提出来的”。
收获一个月赚了几百元
据介绍,桂文静今年33岁,本科学历,2003年5月考入洪山城管局,2007年通过司法考试,平时表现优秀。
今年5月,桂文静找到在该局办公室工作的杨希,希望一起体验摆摊,杨希爽快地答应了。二人先是自费购买了一些发卡等小饰品进行销售,5月24日,两人又买了114个杯子摆摊卖,每个杯子拿货价2.5元,共花280元。
洪山区城管局介绍,二人一个多月时间里摆摊赚了几百元,准备加上该局局领导捐出的钱,凑够1000元钱,捐给在武汉大学门口卖红薯供儿子上学的一名男子。
证据日记记录被城管赶
“卧底”城管在日记中记录了自己的“卧底心得”。日记上面记录着摆摊的尴尬、遭城管执法追赶的经历和感受。
不仅如此,摆摊城管在日记中记录自己曾见识了“潜规则”:曾有保安不允许小贩们摆摊,有小贩给保安钱后,继续摆摊而平安无事。
回应推迟发布看网友态度
网上还有一种“炒作说”,网友们列举几个疑点。
疑点1:从网上照片看,无论是当事人的工作照还是摆摊“谍照”,都非常清晰,不像是随手拍的;
疑点2:最早曝出城管摆摊的网友“岔巴子”一直未与媒体正面回应,真实身份让人怀疑;
疑点3:城管委对此事公布的态度让人费解,吊足了公众胃口。通气会之前,武汉城管委在回应时称,网友确系正式执法队员,“并非临时工”,将对此进行调查”。而一天后却又拿出了所谓“体验”的说法。
对此,武汉城管委负责人解释,此事引起社会如此大的关注,确实很出乎意料,之所以没有立即做出说明,是为了看一看网友的态度到底是什么样的,结果显示,大多数网友对城管练摊的态度还是很正面的。
-追问
▲摆摊日记。
▲当事人在通气会上。
“卧底”方式是否违法?
问题1:会不会处罚当事队员?
我国公务员法中有明确规定,公务员不允许从事或参与经营性活动,既然已经证实摆摊的是正式执法队员(参照公务员管理),那是否会对涉事城管队员进行处罚?
答:此事是洪山城管局对柔性执法的一种探索,其行为不能算是从事经营性活动,更谈不上处罚两人。
问题2:当事城管有无获审批?
答:没给二人办理占道审批手续。之前对普通摊贩主要是以劝导教育为主,因此对两名城管队员的占道摆摊行为,也是按普通摊贩的管理办法进行的。
-日记摘抄
《白天是城管晚上摆地摊》
5月14日鲁磨路天桥潜规则
保安走后,小贩们又开始把包袱里的东西重新拿出来做生意,其中一个小贩跟随保安一起走过来,停下来后,竟然从钱包里拿出几张人民币给了保安。我顿时石化了,原来这也有潜规则啊。
5月22日鲁磨路被赶
也不知道谁喊了一句“城管来了”,旁边的人迅速地收起了摊子。好吧,城管来了,我们就赶紧跑。我很悲壮地跟那两个男人说“你们先走,我殿后。”
新华社、楚天都市报、武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