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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员在进行劳资纠纷调解。
不久前,涉及36家企业4200多名员工的中心围居民小组工业园获得了平稳搬迁。此前,坂田街道集中街道、社区、工业区和企业调解组织,全面摸排并做好风险评估预案,在约谈工业区老板和各企业主的同时,向员工宣讲政策,最大程度化解了矛盾。
事实上,这仅是坂田街道推进“劳动争议大调解”并取得实效的一个缩影。
坂田街道位于深圳市福田、龙岗、龙华三区交界处,区位优势明显,是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带的重要组成部分,龙岗区的经济重镇。近30平方公里土地上有各类企业2000多家,异地务工人员约25万人。
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和经济地位,加上受城市更新、产业转型等因素影响,坂田街道劳资纠纷时有发生。
近年来,坂田街道全面加强街道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社区劳动争议调解室、企业调委会的建设,夯实“三位一体”大调解体系,念好“建”、“全”、“扼”调解三字经,社会成效不断凸显:街道劳资纠纷呈现“三降三升”的良好局面,基本做到“小矛盾不出社区,大纠纷不出街道”。
调解网络全覆盖实现“三降三升”
-成效初显
“我们实现了街道、社区、企业(工业园区)三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网络全覆盖,并有一支懂法律、业务精、素质高、有能力、办事公道、热心为企业和工人服务的调解员队伍。”坂田街道负责人表示。
据悉,目前坂田街道共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309个,其中,街道劳动争议调解指导委员会1个、街道劳动争议调解中心1个、社区劳动争议调解室8个、工业区调解室33个、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266个,劳动争议调解员658人。
随着劳动争议大调解向纵深全面铺开,街道、企业、社区、园区等调解组织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特别是今年劳资纠纷呈现出劳动仲裁量、来访投诉量、群体纠纷量“三降三升”的良好局面。
数据显示,今年1月至5月,坂田街道劳动管理办共立案受理劳动仲裁案件342宗,比去年同期609宗下降43.84%,其中30人以上集体案件数和人数同比下降71.42%和85.46%,调解结案率由去年的30.37%上升到今年的48.24%。
街道处理来访投诉量下降,企业、社区调解处理数上升。今年1月至5月,辖区共发生劳资纠纷525宗,较去年同期698宗下降24.7%,其中约四分之三调解处理,同比上升28.33%,企业和社区调解组织“功不可没”。
值得关注的是,由于街道大力推进城市更新改造,加快企业转型升级,企业、工业园转型搬迁数显著上升,群体劳资纠纷数明显减少。仅今年上半年搬迁的企业就达82家,涉及1.1万多人,同比企业数和人数分别上涨72.13%、68.24%。
“建、全、扼”三字经和“三全”调解
-坂田经验
记者了解到,坂田街道通过流程再造,念好“建”、“全”、“扼”调解三字经,大力推广全面、全程、全员“三全”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机制,构建起“预防功能强、调解层级多、社会效果好、法律权威性明显”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建从机构、机制、调节方法三个方面夯实基础
他们建立了街道、社区、企业(园区)三级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制定了调解工作制度;建立完善了“坂田街道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安排了专门的调解员,设立了专门的接待室和咨询电话,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法律咨询和劳动调解工作。
他们专门成立了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实行部门轮流制,每季度由工会、劳动、司法三家单位负责人轮流担任。对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争议事件制订联动调解方案,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在大调解体系建立中,工会充分发挥了熟悉企业和职工情况,调处相对柔性化的职工“娘家人”作用;劳动部门熟知法律法规,调解与执法职能兼备,调处力量相对较强的“主力军”优势,以及司法部门专业调解经验丰富,调处权威度相对较高的“后平台”功能,使工会、劳动、司法部门三方优势得到有效整合,实现三位一体、集中办公、关口前置,形成维权、调解、仲裁相互沟通、相互配合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该街道进一步完善了企业内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形成了以街道调解指导委员会为龙头,调解中心为枢纽,基层调解委员会为调解主体的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新格局。
同时坂田还制定了“三会一报”和“四个一”制度:即不定期的调解委员会主任座谈会、劳动关系情况通报会、不同企业性质沟通会和劳动关系周报、月报、季报、紧急情况及时报制度;第一时间接到信息、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第一时间控制局面、第一时间提出对策,以快速调处劳动争议。
调解既是一项工作,更是一门艺术。坂田街道开创出“三步定基、四心转化、五准促调”的调解方法。找准点、握准度、看准时、开准方,提出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
全大力推广全程、全员、全面“三全”机制
在劳资纠纷仲裁过程中,他们坚持“三必调”:即接访时必调、立案时必调、开庭审理时必调,从不放弃每一次调解机会,实行全程调解机制,做到案结事了。第一步是在案件受理至案件立案期间,以合理引导和依法劝导的方式,让双方达成一致;第二步对庭上能够达成协议的,则在庭上调,庭上达不成协议的,休庭分别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后再调;第三步在庭后给当事人留下一个独立冷静思考的时间和空间,适时予以引导,尽可能促成调解。
他们将调解责任分解到参与案件处理的每一个岗位和人员,做到接待人员、立案人员、裁决人员人人参与调解、层层把握调解时机。同时坚持采取仲裁员直接接访、调处争议的方式,增加调解工作的权威性,在前期调解工作未取得实质进展的情况下,立即启动劳动监察程序,做到上门调解与主动监察相结合发挥积极的作用。
为了全面普法,坂田街道劳动、工会、司法所、团工委等部门开展20余场普法进社区、工业园区、厂区活动;组织企业管理者举办劳动管理座谈会,着力提高企业维护好劳动关系的意识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能力,引导员工依法维权;联合出租屋管理所,强化对居民小区无牌证企业的监管,定期发放“温馨提示”。
同时,充分发挥劳动信访、仲裁的信息雷达预警和导航作用,通过案件的统计分析,有针对性地对劳资关系较紧张的区域和行业开展专项宣传活动,重点部位重点攻坚。
扼溯源规范、惩教结合多管齐下扼制隐患
首先是追本溯源,审查企业用工管理制度。坂田街道加强对企业人力资源制度建设的指导规范,改变长期以来劳动管理“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弊端。通过对案件整理分析,加强了对辖区内128家规模以上企业人力资源制度建设,规章制度建立的指导、帮扶和规范力度,从源头上发现企业存在的劳资隐患。
其次强化执法工作力度,营造规范有序用工氛围。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影响,辖区内企业经营成本剧增,企业拖欠、克扣员工工资成为信访投诉热点。因此,该街道在日常企业巡查、普查基础上,开展劳务派遣专项检查、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检查、企业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检查、企业发放工资情况检查、劳动用工执法大检查等各类专项检查,涉及企业500余家,纠正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再次是采取严肃处理与耐心教育相结合的方法,做到“一案一课一建议”。在公正处理每一宗劳资纠纷案件的基础上,对发生案件的用人单位进行法制宣传和教育,提出劳动用工合理化建议,力争解决一宗调解案件,指导一家企业,规范一家企业。
“此举既维护了劳动争议调解的权威,又向企业普及了劳动法律法规,规范了企业的用工行为,从而改善辖区用工环境,尽可能降低劳动争议案件发生率。”坂田街道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由于坚持以创新求变推动劳动争议大调解,在乔某华塑胶、群某科技等大型企业的搬迁过程中,街道都沉着应对,未发生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从2008年至今,坂田街道劳资纠纷调解率大大提高,辖区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
文/图:陶清清付小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