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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
行政自由裁量权
戴上“紧箍咒”
南方日报讯(记者/罗锐通讯员/刘斌斌)要限制权力寻租,从源头上减少腐败,很重要的一项工作是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笔者日前从惠东县了解到,该县出台了《惠东县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戴上“紧箍咒”。
根据《方案》,惠东县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坚持三个原则:依法行政、合理行政和符合实际。细化行政违法行为和处罚种类、幅度应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的范围内进行,同时应当符合立法目的。改变执法模式,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坚决克服为谋取部门利益而实施行政处罚的错误倾向。最后规范工作应从惠东经济发展和部门执法实际出发,不能简单照抄照搬。
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具体工作包括清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依据,明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原则,公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依据及适用规则,执法人员做出处罚决定时,必须向当事人说明裁量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和具体理由,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采纳合理要求。此外,配套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制度,并且将运用电子监察手段监督行政处罚自由裁量。
据悉,《方案》的实施范围包括全县具有行政处罚权的县直属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和依法受委托组织,其中县林业、卫生、交通、经信、环保五个单位为第一阶段实施单位,先行开展规范行政出发自由裁量权工作。笔者从惠东县交通局获悉,该局已初步梳理出涉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法律法规共30多部,将在两个月内完成梳理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