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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交通运输部对部机关和部属单位购置公务用车采取具体控制措施,要求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严把配置标准,严格配置管理,严肃配车纪律,切实把中央八项规定落到实处。
交通运输部要求,部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要结合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综合考虑单位性质职能、现有车辆状况、实际工作需要等多方面因素,切实符合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和“三公经费”零增长要求。对京内部属事业单位,要按照车辆编制和车辆实有数量双重控制从严把关,严格区分公务用车和生产经营性用车,严肃清理超标准配备的车辆;对车辆实有数量未达到配备标准的,按实有数量控制,根据工作需要报废一辆更新一辆。同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公车购置标准。对新设立的事业单位,根据其机构设置和编制实际到位情况,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置使用管理办法》确定的配备标准,进行配置许可和购置安排。对京外部属事业单位,一律停止车辆核编和更新购置,确有公务用车更新购置需求的,在本单位内部调剂解决。对顶风违纪的,一律严肃处理。
(据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组监察局信息)
(来源:国家预防腐败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