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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南疆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查获今年首例外籍船员携带违禁物品出境案,共缴获日本刀1把,警用电击强光手电2支。
11月13日,服务于比利时籍“楼兰长寿”轮上的十名印度籍船员服务期满,在完成交接工作之后,离船入住滨海新区远洋宾馆等待办理签证回国。当晚,南疆边检站民警接到线索,这十名船员外出购物期间,有购买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的嫌疑。
接到线索后,南疆边检站迅速派出警力前往船员住地进行检查。检查中共查获50厘米长日本刀1把,警用电击强光手电2支。经问询,管制刀具和警用手电系当晚外出购得。随后,边检民警对刀具、手电予以收缴。
南疆边检站民警告诉记者,近期口岸查获的船员携带违禁物品入出境的案件呈现上升趋势,仅以南疆边检站为例,今年下半年以来已查获3起船员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案件,所涉及的违禁物品包括管制刀具、电击强光手电、火焰信号弹等。在此类案件中,大部分为中国籍船员国外购买管制刀具、易燃物品等作为回国赠送亲友的礼品或者留以自用,外籍船员携带违禁物品出境尚属首例。大部分船员携带违禁物品,是因为对我国相关出入境法律法规不清楚,但所有违禁物品都必须依法予以收缴。
在此,边检机关特别提醒广大出入境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出境、入境的人员和交通运输工具不得携带、载运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违禁物品;携带、载运违禁物品的,边防检查站应当扣留违禁物品,对携带人、载运违禁物品的交通运输工具负责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请出入境人员严格遵守我国法律,切勿携带管制器具出入境,以免受到处罚,并影响正常出行。(郭玲 郭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