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报讯(记者安然)自5月份首批出租汽车扬招站投入使用至今,市交管局已处罚了1500余起社会车辆违法占用出租车停车位的行为。
交管部门在东单、西单、王府井、崇文门等出租车需求大的区域增划近600个出租车专用停车位,并配合市交通委在东城、西城设置了170处出租车扬招站标牌。但目前发现有社会车辆在出租车位上违法停放,导致出租车在行车道上强行上下乘客,造成了局部交通拥堵。
依据《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37条规定,出租车专用停车位分为上下站和停靠站,上下站为蓝虚线,停靠站为蓝实线,全部为出租车专用停车区域,其他社会车辆不得占用。占用者将按照非现场执法方式罚款200元或者依法拖移机动车。J060
昨天下午,崇文门路口西北角,天坛交通大队民警正在处罚一辆占用出租停车位的社会车辆。
何建良摄J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