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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6月21日电题:保护野生动物中国在行动
新华社记者刘羊旸、荣娇娇
6月初,国家林业局宣布,我国首只经过系统野化培训的人工繁育大熊猫“淘淘”在四川栗子坪自然保护区放归自然取得初步成功,这标志着我国大熊猫保护技术迈上新的台阶。
大熊猫等野生动物放归自然,是我国为抢救濒危物种、促进其种群扩大,而实施的一系列措施中的一项。作为世界上野生动物种类最丰富的国家之一,多年来,我国不断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使这项事业发展迅速、成效显著。
国家林业局今年5月公布的数据显示,大熊猫野外种群数量达到1596只、人工繁育种群数量达到341只;朱鹮从1981年发现时仅存7只发展到野外种群和人工繁育种群总数超过1700只;扬子鳄从上世纪80年代约300条发展到1万多条;已在野外灭绝的野马、麋鹿又重新建立起野外种群。
“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政府行之有效的保护措施。”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印红说,早在1950年就发布了《稀有生物保护办法》,并于1956年批准建立了我国第一批自然保护区。改革开放后,我国加快了野生动物保护步伐,于1981年加入了《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1988年颁布了《野生动物保护法》,从此进入了依法保护野生动物的新阶段。
世纪之交,我国还投入数千亿资金启动实施了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湿地保护恢复等一系列生态建设重点工程。目前,已形成以自然保护区为主体的野外保护体系,建立自然保护区2150处,使85%以上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种群得到有效保护。
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就开始对濒危物种实施抢救性保护,通过加强野外巡护、栖息地恢复、救助伤病个体、实施放归自然等一系列措施,促进濒危野生动物种群的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