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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近日,被称为本市“涉水”第一大案的6名犯罪嫌疑人被检方提起公诉。此案由市公安局调集刑侦局、水务治安分局等参战单位,在市水务局的全力配合下,历经10个月缜密侦查告破。嫌疑人胡冶长所经营的“腾蛟”公司于2008年至2011年先后在潮白河左堤和于家岭大桥上游、蓟运河上游等处非法取土近200万立方米进行盗卖。如此大肆盗土,大汛一旦来临,极易导致溃坝决堤等事故发生。倘由此发生不测,永定河下游10余村庄2万人的生命财产及企业等将可能遭遇灭顶之灾。
巡查中发现“盗土贼”
2011年12月10日17时,市水务局永定河管理处水政监管科与市公安局水务治安分局河闸派出所组队到东丽区与北京某农场交界处的永定河长堤巡查,巡控人员借着残阳的最后一抹余晖,竟发现有人在长堤上非法取土、破坏堤防,且动用了2部挖掘机和6辆大型运土车。经仔细观察,宽约16米的永定河左堤被挖掘得仅剩8米左右,作业面长达300多米。巡逻人员在控制现场的同时,依次将案情向市水务局和市公安局水务治安分局报告。巡控人员很快接到指令:立即启动跨区域涉水案件警务联动机制,先拨打案发属地110报警。案发河段有点特殊,其在东丽与汉沽交界处的某农场,行政区划为北京市,但永定河长堤则属天津市管辖。长堤上的土是“熟土”,适宜于城市绿化,嫌疑人盗挖的目的显然是卖土牟取暴利。18时许,水务治安分局警力迅速赶至案发现场,现场虽被北京警方控制,但大型运土车却强行闯卡逃逸,仅剩2台运土车,还有自称是“腾蛟”公司的胡冶长、常凯洋等人。水务局永定河管理处水政监管科与水务治安分局民警凭借多年工作经验,深知案情严重:汛期倘有洪水的话,溃堤后果将不堪设想。
展开侦查“大鳄”显形
案发第二天,“腾蛟”公司不但未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反而不顾巡控人员警告,仍然再次组织多部挖掘机和大型运土车继续在永定河左堤盗挖堤土,并在暗中私设三道望风哨卡。当水政执法人员依法拦阻时,作案人员驾车阻挠、冲撞执法人员后强行逃离现场。水务治安分局民警再次赶赴现场,经与管理处人员现场勘验,显示案发当天下午,被盗的土量约为600立方米;12月10日晚被盗挖的永定新河左堤顶部形成断面,取土量约为1500立方米。
办案民警均在第一时间向水务治安分局领导汇报案件及处置情况,引起了分局领导李康捷的高度重视,决定由时任副局长的袁建国指挥协调侦破。12月12日清晨,鉴于“腾蛟”公司拒绝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民警开始对“腾蛟”公司的背景和违法犯罪事实进行秘密调查。随着调查深入,“腾蛟”公司“合法企业”的面纱被慢慢揭开。知情人透露:胡冶长的“腾蛟”公司多年来一直使用大型机械盗窃国土资源,有时明目张胆,有时隐蔽迂回打擦边球。比如:他盗挖堤岸只取迎水坡浅表一层,现场痕迹不明显。他为在河滩地非法取土,先与某村签订开掘养鱼池的所谓协议书,然后拉走开掘出的土作为工程费相抵。为堵住村民的嘴,他给每人发放数百元平事。他还有更狡猾的障眼法,那就是将开掘鱼池的土放到堤坡上晾晒,装车时将大量堤坡土一起盗走。知情人揭露,胡冶长一夜之间非法收入可以买一辆宝马车,多年违法经营聚敛财富身家过亿。数年来,胡冶长也曾多次“犯事”触犯刑律,但他擅长钻法律空子,施展手段,最终竟以“行政处罚”了事。2008年5月,胡冶长未经河道管理部门批准,打着与某村签有协议的幌子,以公司名义组织大型挖掘机和多台运输车辆在潮白河于家岭大桥300米处河道内大量盗土牟取暴利。市水利局水政执法部门多次使用行政措施对其进行制止,但狡猾的胡冶长沉寂一段时间后,又于2009年4月开始在蓟运河右堤塘汉交界处河道内非法大量盗土。为阻止水政执法人员干预,他公然指派“腾蛟”公司属下在作案河堤设卡检查过往人员和车辆,并对过往人员进行搜身,以此阻止水政管理人员携摄录器材进入,致使水务行政执法工作无法进行。当时,胡冶长的“腾蛟”公司曾在潮白河滩一处非法取土100余万立方米;在蓟运河滩一处非法取土7万余立方米,曾累计在天津市两条一级行洪河道非法取土120余万立方米。胡冶长经营的“腾蛟”公司所谓的业务,就是常年使用大型机械非法取土,大发不义之财的同时,对河道堤防造成严重威胁。
胡冶长为牟取暴利使用软硬兼施手段,越来越疯狂而肆无忌惮。曾有水政人员多次受到胡冶长手下的威胁,竟被刀架在脖子上,对方狞恶恐吓:“少管闲事!”另据调查,“腾蛟”公司挂靠在北京某集团下,用冠冕堂皇的名义掩盖其不法行为。因胡冶长常年盗挖土地激起民愤,屡屡引发事端,成为社会不安定肇事之源。北塘某村就有多人满腔义愤对胡冶长违法犯罪行为实名举报。胡冶长多年承包北京某农场工程,包括土地清整等项目,他借此巧立名目掩盖不法活动牟取暴利的行为,也曾激起当地群众的公愤。2009年,自知罪孽深重的胡冶长为逃避打击处理,更改由其弟弟胡冶元出任企业法人代表,自己则成为股东之一,施展金蝉脱壳之计。
综合调查固定证据
偷土“巨鳄”渐渐浮出水面。水务治安分局为充实侦破力量,决定由赵子林副局长参战加入指挥行列,表明水务分局要把此案办成无懈可击的铁案的决心。2011年12月20日,袁建国、赵子林两位副局长组织治安支队以书面形式向市公安局报告此案初查情况。
案情引起市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市公安局刑侦局等部门对“腾蛟”公司及其法人代表胡冶长立案侦查,并根据案情特点由刑侦局直接管辖,依法查处。市公安局还将此案列为督办专案,案件代号为“12·26”。市水务局党委书记马明基、局长朱芳清也多次听取分局有关案件侦查情况的报告,要求“一定要坚决遏制这种涉水违法犯罪势头。”市刑侦局二支队、水务治安分局、公安宁河分局等单位组成严整阵容,在市水务局永定河管理处的全力配合下,加快侦破进度,确定了“公秘结合、信息导侦、外围突破、证据锁定、等待战机、适时收网”的侦查原则。专案组在长达10个月的秘密侦察中,先后调查走访目击证人、参与施工人员、水政执法人员、河道工程管理人员近百名,写就的案卷近4000页;音频、视频资料达140分钟。同时,提请南京水利设计院等权威勘验部门来津对非法取土作业面开展技术鉴定,形成充分证实“腾蛟”公司及胡冶长涉嫌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证据链条。
“12·26”专案组查明:天津市“腾蛟”有限公司为私人注册经营的有限公司。该公司实际负责人为胡冶长,男,40岁,塘沽人。其所经营的“腾蛟”公司于2008年至2011年先后在潮白河左堤和于家岭大桥上游、蓟运河上游等处非法取土近200万立方米后盗卖。同时,还有确凿证据证明,以胡冶长为首的不法团伙已逐渐形成破坏河道堤防安全和妨碍水政执法管理的行业“恶势力”。遭胡冶长团伙盗挖破坏的永定新河是隶属天津市永定河管理处的国家一级防洪河道,也是天津市北系河流入海的唯一通道,担负北京100%、河北省40%、天津60%至80%洪水排泄任务,防汛作用异常重要。胡冶长团伙明目张胆组织大型工程机械、车辆,有组织盗挖国家一级防汛河道堤坝,致使大汛一旦来临,极易导致溃坝决堤等危害公共安全事件发生。倘由此发生不测,永定河下游10余村庄2万居民的生命财产及企业等将遭遇灭顶之灾,“腾蛟”公司及胡冶长严重违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及《天津市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涉嫌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
迅速出击一网打尽
2012年9月7日8时许,市公安局组织刑侦局、水务治安分局、市水务局水政监察总队、市水务局永定河管理处共70余人、警车30余部调集一处。参战警力在水务治安分局集结,赶赴宁河县淮淀乡潮白河左堤、于家岭大桥上游,以凌厉攻势,实施抓捕。
骄横的胡冶长仍心有不甘,竟然将宝马车开足马力向警察撞去,企图逃窜。民警早有准备,及时躲闪,很快便将“一号目标”抓捕归案。其他涉案成员见老大被制服,一改往日嚣张气焰,纷纷乖乖就擒。警方先后抓获胡冶长等8名涉案嫌疑人,依法刑拘6名,成功摧毁称霸一方、疯狂盗取国土资源的涉恶、涉枪“恶势力”犯罪团伙;收缴到涉案大型工程机械6台以及涉案宝马轿车1辆、江淮汽车2辆,并缴获自制钢珠枪2支及32枚伪造印章等。 (本报记者吕献峰通讯员闫大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