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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市检察院获悉,本市近5年立案侦查教育系统职务犯罪案件共计71件94人,犯罪手段翻新,出现专门中介机构帮助行、受贿双方管理“贿金”情况。针对基建、采购、招生、学籍管理、财务管理和重大考试成为易发案“六大环节”的状况,本市检察机关建立长效的职务犯罪惩防机制。
据市检察院有关人员介绍,通过办案发现,本市教育系统职务犯罪主体呈多元化发展趋势,从主管领导、财务人员向普通教职工、技术人员、后勤部门和特殊岗位聘任制工作人员扩展;存在“利益均沾”观念,窝串案现象突出;犯罪手段更趋隐蔽,贿赂犯罪比例升高;职务犯罪手段翻新多样,某些案件中甚至有专门的中介机构帮助行、受贿双方管理“贿金”。
教育系统职务犯罪案件集中于基建、采购、招生、学籍管理、财务管理和重大考试“六大环节”。招投标过程中大肆收受贿赂,或是以虚设项目、虚增工程款等方式套取公款。教学书籍、仪器设备、办公用品等物资采购活动中的“回扣之风”盛行。每年的升学考试和高校招录工作,已成为一些教育部门的“腐败周期”,特别是在单独招收保送生、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等领域,行、受贿现象严重。另外,学校基建、采购及科研专项资金的数额较大、流动频繁,相应监督机制的缺失给贪污、挪用犯罪留下了空间。针对教育领域职务犯罪的特点和发展趋向,市检察院坚持建立长效的职务犯罪惩防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