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论坛网帖:http://bbs.enorth.com.cn/thread-4572619-1-1.html
北方论坛网友“草青青cqq”发帖说,今天上午,大港西运小区一居民在小区内拾到一只受伤的猛禽,由于自己没见过,也不知是什么鸟,就赶紧把伤鸟送到了居委会。居委会工作人员非常重视,立刻向街道主管部门汇报了情况。街道立即派人把伤鸟运回单位,并与大港动植物保护协会取得联系,大港动植物保护协会很快派来了专家。经过专家初步认定,伤鸟名为“红隼”,是一种猛禽,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是由于翅膀受伤而无法飞翔。专家们将红隼带回大港进行救治,同时也感谢大家对野生动物的一片爱心,真心希望今后我们每一位市民都能真心的爱护身边动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