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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近日,红桥区人民检察院向该市的19家企事业单位发送了检察建议,提醒他们完善安全防范工作,避免被盗事件再次发生。今年初,该院依法受理了一桩盗窃案,犯罪嫌疑人系一人作案,夜间行动,专偷单位,在三年的时间里共盗窃市内19家企事业单位共计40余万元财产,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该院发现被盗的这19家单位存在一个共同之处,就是安全防范意识不强,安保措施不到位,夜间少巡逻或无巡逻,且员工责任意识差。为更好地保护人民财产安全,避免被盗事件再次发生,该院依法向受害的19家单位发送检察建议,提醒他们完善安全管理措施,加强单位监控管理及巡逻排查力度,加强夜间值班巡逻,加强安全防范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目前,多家单位已复函该院,根据各自实际制定了不同的安全防范措施,如安排24小时保安人员值班、加大视频监控系统的利用力度、强化夜间的巡逻巡查、加强安全防范教育知识的学习等,来有效避免被盗事件再次发生,并对红桥检察院的建议和提醒表示感谢。 (通讯员高文东李启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