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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今天是“国际禁毒日”。昨天,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公开宣判大会,依法对两案7名被告人进行宣判,分别以贩卖、运输毒品、容留他人吸毒、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7名被告人死刑、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此外,一中院昨天还在蓟县法院依法对3案7名被告人进行宣判,分别以贩卖、运输毒品、容留他人吸毒判处7名被告人有期徒刑。这3个案件都是蓟县法院审理后,被告人提起上诉的。昨天,一中院维持了原审判决,严惩了罪犯。与此同时,本市和平区法院、南开区法院等基层法院也宣判了多起涉毒案件。据悉,昨天本市法院共对22名涉毒被告人进行了宣判,其中一名毒枭被二中院枪决。
王学敬、冯振一审被判死刑
昨天9时30分,宣判开始,法官首先宣读了贩卖、运输毒品犯王学敬、冯振等人罪状及判决结果。2012年6月、7月、8月期间,王学敬多次向冯振贩卖冰毒。同年8月23日,王学敬携带冰毒,雇用王学海驾车将其送至大广高速公路河北省雄县服务区,王学敬以每克人民币240元的价格向冯振贩卖冰毒2000克。当日15时,双方完成交易后,被民警当场抓获。法院查明,被告人王学敬贩卖运输冰毒6936.74克,获毒资140万余元。被告人王学海运输冰毒2936.74克,获利3000元。被告人冯振贩卖、运输冰毒6936.74克,获毒资人民币83.5万余元。被告人张靖国共向他人贩卖冰毒360余克,获毒资人民币14.4万余元。昨天,一中院以贩卖、运输毒品罪,一审判处王学敬、冯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四川毒枭被判死缓
随后,法官宣读了贩卖毒品犯谢加碧、王雅彬罪状及判决结果。被告人谢加碧,男,39岁,四川省南部县人。被告人王雅彬,男,28岁,天津市蓟县人。
2012年9月间,家住四川省南部县的被告人谢加碧来津与被告人王雅彬商定,以每克200元的价格向王雅彬贩卖甲基苯丙胺(冰毒)。同年9月26日19时,王雅彬至某物流本市宝坻区营业部领取藏匿冰毒的货物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当场查获冰毒639.26克。当日20时,王雅彬配合公安机关将藏匿在本市宝坻区的谢加碧抓获归案。昨天,一中院以贩卖毒品罪,一审判处谢加碧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贩卖毒品罪,一审判处王雅彬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