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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营口大石桥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务车辆专项整治,对市级领导及各部门、单位的公务车辆配备情况进行排查,认真清理超标车辆。一是认真清查,摸清底数。各单位、各部门认真清查本单位公务车辆配备情况,彻底摸清实有车辆底数,严格认定违规问题,将准确数据上报市委。同时组成专门工作组,将各单位车辆的登记信息和档案信息同其上报的公务车辆信息进行比对核查,纠正漏报、误报行为。二是坚决纠正,务求实效。在认真清理,摸清底数的基础上,针对公务车辆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即:对超标车辆就地封存,不再继续使用;借用车辆待确定编制后再行处理;严格控制车辆购置,做到按编制和标准配备公务车辆。三是强化监督,严肃追责。由市纪委、市委督查室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公务车辆专项清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对于未能按时上报、工作不力、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
(据辽宁省监察厅信息)
(来源:国家预防腐败局网站)